新京报快讯(记者 侯润芳)银保监会严监管、治乱象继续进行中。银保监会官网今日消息,兴业银行因存12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5870万元。

  据银保监会官网,兴业银行的12项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一)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且未向监管部门报告;(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三)无授信额度或超授信额度办理同业业务;(四)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多家分支机构买入返售业务项下基础资产不合规;(五)同业投资接受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六)债券卖出回购业务违规出表;(七)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八)提供日期倒签的材料;(九)部分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十)个别董事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十一)变相批量转让个人贷款;(十二)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

  兴业银行上次收到千万级别及以上罚单是在2017年年底。2017年12月29日,青岛银监局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投资业务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16亿元,处1倍罚款1.16亿元,罚没合计2.32亿元,并因其负有直接责任者处以警告,并进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