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顾志娟)6月11日晚间,世纪瑞尔发布公告称,公司决定退出投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这意味着,世纪瑞尔筹谋参股光大消费金融公司近三年,最终被确认“铩羽而归”。

  发起股东几经变更 世纪瑞尔出局

  世纪瑞尔公告显示,根据公司目前发展实际情况,经公司与消费金融公司主要股东协商,决定退出投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该议案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全票通过。

  此消费金融公司指的是光大消费金融公司。早在2015年8月31日,世纪瑞尔即发布公告称,将以自有资金与光大银行及其他两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光大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

  光大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彼时世纪瑞尔披露的股东共4家:光大银行现金出资4亿元,占光大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40%;世纪瑞尔现金出资2亿元,占光大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其他两家发起人合计出资4亿元,占光大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40%。

  2017年7月21日中青旅发布公告,宣布参与发起设立光大消费金融公司,此时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的股东构成产生了变化:发起人由原来的4家变为3家,包括光大银行、中青旅及另外一家发起人,光大银行出资6亿元,占光大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60%;中青旅和另一家发起人分别出资2亿元,分别占光大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20%。

  而此时,世纪瑞尔并没有跟进信息披露。在投资者频频提问世纪瑞尔其参股光大消费金融公司事项是否已经出局时,世纪瑞尔均表示新公司设立事项正在正常推进中。

  世纪瑞尔主营业务为铁路行车安全监控系统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世纪瑞尔表示,参与发起设立光大消费金融公司,是利用消费金融与铁路旅客运输延伸服务业务较强的协同效应和共同的客户基础,进一步扩展公司的业务范围。

  2016年,世纪瑞尔对于投资光大消费金融公司表现积极。年报显示,该公司于2016年1月5日、2月23日、8月25日三次接待机构实地调研光大消费金融相关情况。2月23日世纪瑞尔董事会秘书朱江滨表示光大消费金融公司正处于银监会(现银保监会)审批过程中,预计于当年6月份开业,2016年达到盈亏平衡。但到了8月25日,他回答投资者关于新公司设立进展的提问时则表示,“比预期稍晚一些,待银监会批准后开业”。

  直至2018年4月11日,世纪瑞尔依然表示: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目前正在审批过程中。但记者发现,从2017年开始,世纪瑞尔的公司公告中已经不再有与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相关内容。

  消费金融公司多依赖股东背景 “银行+旅游”已有先例

  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的成立筹备已久,但光大银行方面没有发布过公告宣布成立消费金融公司。最早的消息来自于2016年3月17日,光大银行工会副主任、信用卡中心总经理戴兵在银行业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光大银行正在筹备消费金融公司,并表示消费金融公司可与该行信用卡业务相结合。光大银行2017年年报提及,公司战略委员会调整了对光大消费金融公司出资金额及比例议案。

  目前银保监会尚未公布对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的审批结果。记者向光大银行总行宣传处询问光大消费金融公司设立进展时,对方表示一切以公告信息为准。

  世纪瑞尔与中青旅之间比较,中青旅具有一定优势。此前中青旅已经开始旅游金融相关业务,在获客、场景等方面具有一定基础。另外,今年1月,共青团中央将其持有的青旅集团100%国有产权划转至光大集团,青旅集团原为中青旅第一大股东,划转后中青旅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将由共青团中央变更为光大集团。在同属一家母公司的情况下,中青旅与光大银行的合作将会更加顺畅。

  消费金融公司对于股东背景的依赖性较强。自2010年首批消费金融公司获批以来,截至目前消费金融公司获批共25家,开业22家。80%的消费金融公司为银行主发起设立,已获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中20家为银行主导。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赵卿表示,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系,是因为监管部门对于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有着十分严格的标准,主要出资人为金融机构的需满足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600亿元人民币,非金融企业需满足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同时对盈利情况、资产状况有相关要求。

  与银行合作发起消费金融公司的较常见为自带消费场景的商贸类企业或产业集团。例如,中银消费金融为中国银行与百联集团等发起设立,兴业消费金融公司由兴业银行与泉州市商业总公司等发起,湖北消费金融公司由湖北银行和TCL集团等发起设立,苏宁消费金融由苏宁云商和南京银行等发起设立。

  在“银行+旅游企业”的组合中,已经有哈银消费金融公司(哈尔滨银行与同程旅游等发起)、尚城消费金融公司(上海银行与携程旅行等发起)、易生华通消费金融公司(吴江银行与海航旅游等发起)三家获批,其中前两家已开业。光大银行若最终选择中青旅作为合作发起方,将面临着来自先行者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