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宓迪)7月20日晚间,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明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明晰过渡期内相关产品的估值方法,同时明确了过渡期的宏观审慎政策安排,对行业有什么影响呢?

  一位券商从业人士指出,这个政策对市场来说是偏正面的一个信息。

  “因为最近资管新规出来了以后,包括资管机构,也包括一些行业机构,对于它一些细节理解的不是特别的充分,而且执行的时候因为大家都怕处罚,也怕违反一些宏观的监管的原则,所以说相应采取了比较严的口径,反映到市场上大家的风险偏好都比较紧,整体的流动性上、包括各个方面也都显得市场比较低迷。”上述人士指出,所以通过这么一个政策,它可以在一些解释口径上对于市场有一个明确,但是也没有超过原有资管新规的指导意见的大框架,所以对市场来说是一个利好,总体上是‘有原则的利好’”。

  中融信托常务副总裁游宇提及,一方面,《通知》把原来过渡期的一些细节的解释更细化、更明确;另一方面,把原来没有想到的做了一些补充。

  “总的来看,它不是对资管新规的放松,而是对资管新规落实的放松。” 游宇说,资管新规还是资管新规 ,但是在落实资管新规的3年过渡期内,怎么个落实法有了进一步的明确,“更切合实际,更务实了”。

  《通知》主要内容有哪些?

  据央行官网,《通知》对《指导意见》第十条进行了进一步阐释,明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主要投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外,还可以适当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下简称非标),但应当符合《指导意见》关于非标投资的期限匹配、限额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规定。

  同时,《通知》进一步明确,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可以适当发行一部分老产品投资一些新资产,但这些新资产应当优先满足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同时《通知》强调,老产品的整体规模必须控制在《指导意见》发布前存量产品的整体规模之内,所投资新资产的到期日不得晚于2020年底。

  《通知》指出,过渡期内,由金融机构按照自主有序方式确定整改计划,经金融监管部门确认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