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李云琦)8月10日晚间,上市公司融钰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公告披露的与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相关信息涉嫌存在误导性陈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融钰集团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正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融钰集团提示,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 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交所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融钰集团6月11日与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核国财)相关工作人员见面探讨合作事宜。7月11日,融钰集团董事会通过了与中核国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当天下午,公开披露这次合作。

  在当时披露的公告中,融钰集团不断强调合作对象中核国财的“央企”属性,并称“融钰集团为国务院国资委下属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资中核集团)的合格供应商”“国资中核集团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资本合作,打造央民合作新平台”。

  公告发布后,中核国财的“央企”身份不断受到质疑。8月5日晚,融钰集团发公告称,拟合作方中核国财身份并非国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公司将终止与其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