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顾志娟)8月15日,记者从江西省人民政府网获悉,《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下称《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并下发。江西省提出,到2020年末,省属国企整体混改率达到80%。

  《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包括,到2020年末,省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深化,绿色发展产业体系基本建立,面向国内国外的开放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转型升级、智能化改造深入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进一步提升。

  在国企改革方面,《方案》提出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全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省属国有企业整体混改率达到80%,省属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全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改革的重点任务包括积极引进行业龙头、领军企业、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参与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企业产权结构,有效激发各类所有制资本的活力。坚持聚焦主业、进退有序,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开展市场化战略重组,推动企业产业结构更趋合理,战略定位更加准确,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对接江西省“映山红行动”计划,遴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优质企业,加快推动改制上市,按照每年“上市一家、申报两家、辅导三家、培育五家”的工作目标,形成梯次推动格局,使省属国有资本证券化率达到70%。

  据悉,“映山红行动”是江西省激励企业上市的的行动计划,于今年4月推出。“映山红行动”的主要目标是力争到2020年,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120家以上,上市公司直接融资总量累计突破2500亿元。为此江西省出台财政奖励措施,以强化企业上市政策激励。例如,在上交所、深交所每新增一家省内上市公司,省财政给予企业注册地所属设区市人民政府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在境外资本市场每新增一家省内上市公司,省财政按照实际融资金额的2%,给予企业注册地所属设区市人民政府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在境内重组上市(借壳)并完成注册地回迁的企业,参照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奖励政策执行。

  在国企的效益方面,《方案》要求省属国有企业利润总额、增加值每年分别增长10%以上,力争营业收入每年增长12%以上。到2020年末,省属国有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国有经济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