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顾志娟)8月17日,国资委召开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国资委、各地方国资委,以及纳入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相关人员参会。

  《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已于8月3日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并下发。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决定选取百余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和百余户地方国有骨干企业(以下简称“双百企业”),在2018-2020年期间实施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以下简称“双百行动”)。

  目前,“双百企业”名单已确定,共404家,包括224家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以及180家地方国资企业。

  45.3%“双百企业”为国有独资 要积极稳妥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混改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指出,目前确定的404家 “双百企业”中,股权多元化企业占比13.86%,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40.84%(含61户上市公司,占比15.1%),还有约45.3%的国有独资企业。

  自8月9日开始,已经有上市公司陆续开始公告入选“双百企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公告入选“双百企业”的上市公司(包括上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子公司)有38家,包括央企下属子公司和地方国企。8月17日一天就有17家,包括中国长城、北部港湾、海南橡胶、航天电子、中国铁建、中国中铁等。

  “双百企业”在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要以是否“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尺;要分层分类积极稳妥推进混改,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重点支持鼓励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双百企业通过改制上市等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合理审慎选好投资者,科学规范引入投资者,充分落实和平等保护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

  国务院国资委肖亚庆指出,“双百企业”基本都是处于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一线的基层企业,改革的自主性、灵活性都比较强,要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合理增加经理层中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比例;要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要加快建立起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国务院国资委肖亚庆指出,“双百企业”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过程中,关键是要规范各类治理主体权责,逐级实现充分、规范、有序的授权放权和行权。各地国资委和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认真研究对所属双百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原则上要将董事会对企业中长期发展的决策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全部落实到位,并对落实经理层成员选聘权进行差异化探索。各“双百企业”要加快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

  员工持股不要“一窝蜂” 扩大试点将优先从“双百企业”中选择

  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方面,一方面,双百企业要在本企业内部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落实收入能升能降的机制,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另一方面,各地国资委和各央企要给予“双百企业”足够的支持,对商业一类“双百企业”,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实行更加灵活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赋予更加充分的工资分配自主权;对于需求合理的“双百企业”,特别是因研发创新投入、特殊高端人才引进和激励所需的工资总额等问题,可以给予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

  此外,对于所有“双百企业”,原则上都可以结合本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策略,借鉴国外经验,选择一种或多种中长期激励工具,针对高管人员、科研人员、技术骨干等不同群体,建立起中长期激励机制。

  肖亚庆提及,在前期调研座谈过程中,不少“双百企业”负责人提出要搞“员工持股”。实际上员工持股只是当前国有企业规范实施中长期激励的路径和工具之一,目前仍在试点过程中,试点政策要求比较严格、试点范围较小。肖亚庆表示,希望各地国资委、各央企指导“双百企业”全面系统学习现行中长期激励政策,综合运用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不同的激励路径及工具,而不是“一窝蜂”都去搞“员工持股”。

  “当然,有关部门也正在结合前期试点情况,研究完善相关政策,下一步扩大员工持股试点范围时将优先从‘双百企业’中选择。”肖亚庆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