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阎侠)8月16日晚间,春兴精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已经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拟对孙洁晓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可知,内幕信息形成于2016年6月12日,终止于2017年2月25日。

  孙洁晓等三人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责令孙洁晓、郑某某、蒋某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其中,对孙洁晓、郑某某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对蒋某璐处以10万元罚款。

  此外,孙洁晓利用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行为恶劣、违法情节严重,郑某某利用在上市公司任职的便利,与孙洁晓共同从事内幕交易,行为较为恶劣、违法情节较为严重,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五条的有关规定,证监会拟对孙洁晓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郑某某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春兴精工方面表示,本次中国证监会拟实施的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措施,仅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人,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直接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