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毅波)神雾创始人吴道洪卷入的一起股权纠纷判决书终于公布。

  8月20日,新京报记者自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吴道洪与史梦菊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史梦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吴道洪支付股权转让款2250000元。

  据悉,吴道洪提出的事实与理由包括,原告持有北京天唱声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唱公司)50%的股权,原被告于 2012年5月7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原告将持有天唱公司50%股权 转让给被告,转让价款250万元。原被告于2012年5月8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款变更为225万元, 被告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上述款项,如逾期则按日支付未付款 万分之四作为违约金。原告已依约将天唱公司50%股权转移至被告名下,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但被告并未支付股权转让款。

  吴道洪向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支付原告股权转让款225万元;2、 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以225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 止,按日万分之四计算;3、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

  史梦菊辩称,被告认可其与原告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 议》,但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首先,被告转让的股权存在瑕疵,原告没有向被告披露抽逃出资的事实,致使被告受让股权并无实际价值。原告是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也是天唱公司(目标公司)初始两个股东的控股股东,目标公司470万的注册资本在到位4天后就抽逃,目标公司没有与神雾集团之间发生过任何业务往来,原告明知存在抽逃出资的事实,但刻意隐瞒被告,属于欺诈行为。

  史梦菊表示,被告一直没有参与目标公司的实际经营,因此在接到本案起诉后,史梦菊于2017年2月24日经过向北京银行查询账户时才发现目标公司的注册资金被抽逃。

  史梦菊向法院提出反诉请求,判决撤销史梦菊与吴道洪于2012年5月7日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2012年5月8日签订的《补充协议》 。

  吴道洪则辩称,史梦菊系北京天唱公司转让前的原股东,其对目标公司转让前后的情况均知情,不存在吴道洪刻意隐瞒或欺诈的情形;史梦菊提到的事实与理由与本案反诉没有关联,即使其所称的抽逃出资是事实,与其反诉请求中撤销协议无任何关联;史梦菊并无证据证明目标公司原 股东抽逃出资,吴道洪更不是抽逃出资的主体。

  海淀区人民法院查明,天唱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1日,成立时的法定代表人为史梦菊, 注册资本500万元,神雾科技公司出资额275万元,股权比例为55%,神雾科华公司出资额225万元,股权比例为45%,上述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吴道洪。

  2002年11月15日,天唱公司股东发生变更,神雾科技公司将其在天唱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吴道洪,神雾科华公司将其在天唱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史梦菊。2012年5月14日,天唱公司股东发生变更,原股东为吴道洪(出资额275万元、股权比例55%)、史梦菊(出资额225万元, 股权比例45%),变更后股东为史梦菊(出资额475万元,股权比例95%)、 何永平(出资额475万元,股权比例5%)。

  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吴道洪与史梦菊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系双方真实意 思表示,未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已经成立并发生法律效 力,双方应当依约履行。 史梦菊自天唱公司成立时即为法定代表人,其应当知道天唱公司 于2002年6月3日向北京神雾热能技术有限公司转账支付470万元的情况

  海淀区人民法院表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吴道洪名下的天唱公司出资额为275万的股权已经依约变更登记到史梦菊名下,史梦菊应当依约于2014年12 月31日前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225万元。史梦菊未支付上述股权转让对价,应属违约,史梦菊应当立即支付股权转让款225万元并按照《补充协议》的约 定,自逾期之日即2015年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支付未付款数额的 日万分之四的利率支付违约金。

  公开信息显示,吴道洪,1966年生,工学博士、博士后。湖北仙桃人,1988年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固体火箭发动机专业并获学士学位。作为颇富传奇色彩的企业家,吴道洪1996年创办神雾公司,号称全球第三代燃烧技术的引领者,被认为创造了“神雾奇迹”;2007年7月,他被美国《新闻周刊》评为改变世界的100位社会企业家。

  一年以来,神雾系上市公司遭遇持续性风波,并在今年步入违约,资金掣肘之下,其在新疆胜沃、内蒙古乌海等多地项目陷入停工。到了4月,神雾集团宣布,引战取得实质性进展,神雾集团与金沙江资本控股企业上海图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协议,神雾集团将获得上海图世15亿元战略投资,其中包括3.5亿元入资股权及11.5亿元的神雾技术推广及业务开展的投资。

  引入战投后,神雾集团高层大换血。

  2018年8月16日,神雾集团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大会通过决议接受高章俊先生、吴道君先生、王汝芳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增选苏江华、孙景春、朱家辉先生为集团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过决议调整了董事会机构设置,将董事会正式改称董事局。吴道洪博士为董事局主席;选举董事孙景春先生为董事局执行主席;选举董事朱家辉先生为董事局主席助理。聘任吴道洪博士为首席技术官、中央研究院院长,聘任孙景春先生为集团总裁,聘任朱家辉先生为集团副总裁。

  吴道洪称,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新的管理团队成立后,吴博士将集中精力聚焦在节能环保新技术的研发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