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近期,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社会保险费划归税务部门征缴,市场上开始担忧社会保险费集聚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影响企业发展;特别是由于税务部门征收个人所得税,掌握着企业用工人数、工资待遇等信息,如果将税收管理的信息数据与社会保险费信息进行比对征收,将会大幅度提高企业的缴费水平,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同时税务部门掌握着企业正常经营的发票,在以票控税的模式下如果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就不能领取到正常经营的发票等,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企业在税务部门压力下缴费的主动性会大幅度提升。

  对此,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无疑给市场和企业吃了一剂定心丸,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具有重大意义。

  在降低社保费率的同时,继续深化税收改革,做到降费与减税相结合,特别是在社保费征缴上实施低费率、严征管、有激励,更是上上之策,特别是对于以劳动密集型、创新人才为主要经营成本的中小企业来说,更是一个福音。

  社会保险费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后,随着征缴效率的提升,降低征缴费用标准和费率,让企业能够交得起,不能因为社保费率较高影响企业用工和经营等,这是低费率的基本内涵。

  低费率前提下,为了推动企业间公平竞争,必须实施严征管,让企业在用工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特别是涉及雇佣工人实际利益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必须按规定缴纳,以保护产业工人的实际利益。

  在低费率、严征管的前提下,通过社会保险费与相关税收改革相结合,建立激励中小企业积极缴费的机制,对于社会保险费和税收改革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良性税制建设的内容。社会保险费和税收刚相结合,就是希冀对中小企业允许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的税额。

  这一改革将会对中小企业产生重要影响,因为根据税收结构,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中小企业税负负担主要集中增值税上,特别是一些以人力资本为主要经营成本的创新型科技企业,由于没有进项税额抵扣等,导致在营改增后税负不同程度的提升。社会保险费改由税务部门征收,由于这部分企业一直纳入税务部门的税收监管,经营核算相对规范,所以对于这部分企业来说冲击更大。

  因此,如果给予中小企业中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可以抵扣增值税的政策照顾,企业会因为可抵扣能够降低增值税税负,主动提高雇佣工人的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水平。

  其实,企业的竞争,说到底也是人才的竞争,建立激励机制让中小企业积极主动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吸引人才,也是中小企业提升竞争力、保持中小企业市场活力的重要方面。当然,社会保险费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无论对于社会保险费征缴税率提升还是推进增值税制度改革,特别是将人力资本纳入到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都有重要意义。

  木丁(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