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影视明星范某某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某某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国庆假期还未过半,新华社报道的这一重大新闻让人们大吃一惊。前一段时间,人们为个税5000元免征额积极争取的时候,一些行业高收入者通过阴阳合同逃避巨额税额,使得个税调节贫富差距、抽肥补瘦的功能大大弱化。

  因此,通过修订个税法律给中低收入群体减负的同时,通过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征管,让个税更加公平公正调节收入,应该是改革“硬币”的两个方面。

  此次税收职能部门依法查处范某某通过阴阳合同逃税案件,其意义就是在推进制度改革的同时,贯彻落实“税收管理也是税收政策”的理念,通过具体行动增加法律的约束和调节刚性,让个税真正成为调节收入差距的重要工具,促进社会公平发展。

  更为重要的是,这次国家有关部门在查处纳税人逃税行为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也启动问责程序,已责成江苏省税务局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分局等主管税务机关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实际上,加强税收监管,推动纳税人依法纳税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在税务部门管辖范围内出现重特大逃税案,如果税务部门没有依法进行有效监管,也应该承担相应的监管职责,理应受到相关处理。只有这样,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才能落到实处,也才能实现个税改革降低中低收入群体、加强高收入群体监管的初衷。

  正是从以上的意义上来看,加强个税监管,不能只向纳税人“亮剑”,也同样需要税收职能管理部门依法监管,特别是对不履行职责、不作为的相关人员也需依法追责,防止国家赋予的监管职责不作为损坏国家利益、人民权益。

  从新华社的报道中看到,这次范某某并未受到刑事责任追究,而是受到了行政处罚。这是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事实做出的决定,也是税收执法人性化的重要体现,毕竟税收领域的违法行为不同于其他刑事违法行为。

  但是,对于她的经纪人等,因为在税务机关检查期间销毁公司会计凭证等,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体现了国家执法对明知故犯的从严处理的价值取向。

  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还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明确提出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

  可以说,相关职能部门的这一处理决定在彰显了宽严相济做法的同时,也是从规范和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角度做出的重要举措,而且向高收入者发出了明确的警示信号,给出了自查补税的机会。

  此外,相信有了这次大的查税案例警示和和自查补税行动,个税对高收入群体监管方面已经迈出了坚实步伐,也必将推动个税收入的快速增长。

  财税体制改革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个税高增长带来财政收入的相应增长,在我国财政支出存在刚性、需要财政收入为公共服务供给保障的前提下,个税增长就会为降低低收入群体个税税收负担、降低民营企业税收负担等腾挪出更多空间,创造出推进其它税种减税改革的机会窗口,这也是查处范某某逃税案的重要意义所在。

  李宁(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