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毅波)曾站上大数据+互金风口的明星公司赛富科技,其破产清算案再有新进展。

  10月15日,新京报记者自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方面获悉,该法院已向苏州赛富科技有限公司发去通知,裁定受理对苏州赛富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并要求该公司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未经本院许可,不可离开住所地”。

  今年9月,新京报独家报道,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以被申请人苏州赛富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苏州赛富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公开信息显示,赛富科技2008年由高胜涛、苏州创投集团等发起设立,江苏悦达集团、海澜集团等参与投资。公司资产近5亿,净资产近2亿,旗下“1号链”为分销链上企业提供贷款搜索与增信、渠道嫁接、公共服务外包等一站式分销链价值整合服务。

  根据新京报记者获得的该法院向赛富科技发去的通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从即日起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或终止)之日,你们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

  三、自本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根据本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4)未经本院许可,不可离开住所地;(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应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和业务的询问。

  公开信息显示,赛富科技的创始人高胜涛曾在中学任数学教师,几年后改行做了程序员,2003年到一家中美合资的公司任职董事总经理,核心服务是将在美国成熟的供应链管理软件在中国本地化开发销售。后来,他有一个在银行任职的朋友完成了在职研究生论文,写到的话题是供应链金融。当他和高胜涛提起时,高胜涛恍然大悟,发觉这与自己的想法非常接近,于是在2008年创办了赛富科技以及旗下的“1号链”。

  2008年8月,赛富科技获得苏州创投500万元A轮投资,苏州创投的大股东正是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0年8月,海澜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江阴蓝海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赛富科技2000万元人民币,赛富科技完成了B轮融资;2012年5月,赛富科技获得悦达集团5000万元C轮融资。

  2014年12月15日,上市公司华鹏飞公告同意终止“深圳华鹏飞物流中心扩建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5400万元变更为“收购并增资苏州赛富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2016年4月7日,上市公司宏图高科也发布公告,将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赛富科技100%股权,根据协议,赛富科技交易对价为7.8亿元。

  但就在几天之后,宏图高科再发公告,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后认为,赛富科技项目尚不具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决定暂缓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对赛富科技100%股权的购买。

  由于未能达到业绩承诺,赛富科技遭到股东起诉。

  2017年6月,华鹏飞宣布发起诉讼。华鹏飞表示,由于赛富科技业绩承诺未完成,华鹏飞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高胜涛购买华鹏飞所持有赛富科技16.43%股权,并向华鹏飞支付赎回对价人民币5400万元及相应年收益。

  华鹏飞还请求判令在高胜涛无法足额履行前述请求的情况下,由其他被告按比例回购公司持有的赛富科技16.43%股权及相应年收益共计6480万元。

  根据今年7月华鹏飞最新公告,该案仍然尚未开庭审理。

  9月10日晚间,华鹏飞在交易所发布公告称,表示今天接到其参股公司赛富科技的通知,知悉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已向赛富科技下发《通知书》。

  该公司表示,公司将密切关注赛富科技前述事项,积极跟进股权回购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