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妍頔)10月17日,此前默不作声的中超控股密集回复了深交所的关注函和问询函。中超控股表示,公司董事会不能正常履职、不能保证上市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责任、不能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在回复深交所的四份公告中,董事黄锦光先生、黄润明先生均对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表示反对。但黄锦光和黄润明代表的深圳鑫腾华方面仍未给出任何回应,17日早晨,新京报记者再次致电深圳鑫腾华,对方挂断了电话。

  此次回复的重点主要是董事会是否能够正常履职,中超集团及中超控股方面表示,公司董事会不能正常履职、不能保证上市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责任、不能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持股10%以上的股东,已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发出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召开日:2018年10月17日),将对公司董事会成员进行改选。新的董事会成员改选完成后,公司会恢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合规履行。该行为并不违规。

  公告中披露,此前深交所接到投诉,2018年08月09日,由中超控股总经理张乃明主持的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杨飞先生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未通知且未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即单方面于该会议期间当众强行宣布停止公司现有高管人员一切工作,并授意相关人员强行干扰、阻碍公司在职高管人员正常履职。8月14日起,公司资金支付亦未按公司规章制度履行审批手续,任意对外支付。9月11日,董事会秘书黄润楷所持有的信息披露数字证书(EKey)被你公司第二大股东中超集团授意相关人员强行抢夺,意图 阻止其发布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前期深交所下发的问询函与关注函回复。黄润楷已无法正常履行董秘职责,无法保证公司日后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于该投诉是否由深圳鑫腾华方面提出,直至发稿并未得到相应回复。中超控股公告显示,上述情况不属实。

  同时,中超控股的高管层出现变动,10月16日,由深圳鑫腾华推荐的财务总监罗文昂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同日,独立董事方亚林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