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柳川)2018年10月23日,新京报就盛达矿业现金收购大股东名下金山矿业股权存在的诸多疑点进行了独家报道。2018年10月25日,深交所发布问询函,要求盛达矿业就此次收购案进行说明。

  具体说来,对于金山矿业未来两年将生产规模,从48万吨/年的扩产到90万吨/年,深交所要求盛达矿业补充披露其中大额资本性支出的具体情况以及所涉及的交易事项,金山矿业后续可能出现的资金缺口及需你公司承担的金额;在此基础上,补充披露本次5.92亿元现金收购对盛达矿业和金山矿业日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以及资产负债率、偿债能力、财务费用等财务指标具体影响及其测算过程,并说明本次交易导致资金紧张甚至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同时深交所要求盛达矿业说明,本次大股东将获得12.17亿元现金的交易,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和金山矿业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及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对于盛达集团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盛达集团以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91%的股权提供担保等问题,深交所要求盛达矿业结合控股股东财务状况、高比例股权质押等情况,说明其解除前述质押和抵押是否可行,以及所需满足的条件、相关成本费用、所需时间、存在的风险以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并说明截至目前控股股东解除前述质押和抵押的进展情况,预案披露后盛达集团为解除前述质押和抵押所做的工作等。

  新京报注意到,深交所在问询中,表示盛达矿业本次收购报告书存在未按我部《关于对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 14 号)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披露的情形。

  深交所要求盛达矿业逐项自查并结合本次问询情况对报告书进行补充披露。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就报告书披露的完整性、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此外,深交所还就矿石品位、金山矿业毛利率、环保和201万元滞纳金和罚款等问题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