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思源)在11月2日上交所的新闻发布会上,上交所具体介绍沪伦通存托凭证业务配套规则,并解释了沪伦通存托凭证实行跨境转换的方式,及沪伦通中国存托凭证的交易机制与A股存在的差异,并特别指出,上交所将为符合条件的境内发行人到伦交所市场公开发行并上市全球存托凭证,积极提供服务与支持。


据上交所的介绍,沪伦通存托凭证交易制度作出的一个创新安排,即允许跨境转换。而允许跨境转换的创新,主要出于流动性,定价合理性,以及沪伦通的国际化项目定位这三个方面的考虑。


对于沪伦通中国存托凭证的交易机制与A股的差异,上交所介绍,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区别:首先,实行与A股相同的涨跌幅限制,但全天休市达到或者超过7个自然日的,其后首个交易日的涨跌幅比例放宽至20%;其次,对于以非新增基础股票为基础证券公开发行上市的中国存托凭证,在上市首日不放开涨跌幅限制,并使用基础股票在伦交所市场最近收盘价转换所得的人民币价格作为开盘参考价,且上市初期不适用新股上市初期的监管规定;再次境外发行人发放现金红利的,上交所不对中国存托凭证作相应的除息处理;最后,中国存托凭证每个交易日发布交易即时行情等信息,但不适用上交所《交易规则》关于股票异常波动指标和交易公开信息的相关规定。


此外,上交所指出,中国存托凭证暂不纳入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业务的标的证券范围。


对于境内发行人到伦交所市场发行上市沪伦通全球存托凭证,上交所特别说明,除境内市场做出的规定,境内发行人还需遵守伦交所市场的相关上市条件和监管规定。上交所将为符合条件的境内发行人到伦交所市场公开发行并上市全球存托凭证,积极提供服务与支持。


新京报记者 张思源 编辑 刘晓阳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