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真真)11月12日,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发布了2018年第二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18年第二季度,全国共有9332家星级饭店通过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合计实现营业收入499.59亿元,同比基本持平,其中餐饮收入为195.0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9.05%;客房收入为240.9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8.23%。


2018年第二季度全国星级饭店营业收入结构图。


数据显示,全国星级饭店第二季度平均房价为349.43元/间夜,同比增长4.78%;平均出租率为57.54%,同比增长2.41%;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201.07元/间夜,同比增长7.30%;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35718.20元/间,同比增长7.91%。


此外,公报显示,在今年第二季度通过审核的9332家星级酒店中,包括一星级60家,二星级1583家,三星级4497家,四星级2367家,五星级825家。其中,一星级饭店平均水平为126.35元/间夜,平均出租率为45.42%;二星级饭店平均水平为170.75元/间夜,平均出租率为51.67%;三星级饭店平均水平为214.94元/间夜,平均出租率为54.16%;四星级饭店平均水平为336.28元/间夜,平均出租率为58.94%;五星级饭店平均水平622.1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为63.32%。


2018年第二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经营情况平均指标统计表


从第二季度各地区经营情况看,7个省份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前5名的为上海、北京、广东、海南和天津,其中上海最高为756.10元/间夜。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5718.20元/间的有7个省份,位居前5位的为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其中上海最高为90550.94元/间。


新京报记者 王真真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