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晚间,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第24条规定,民办幼儿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消息一出,在美上市的以经营幼儿园业务为主的红黄蓝股价暴跌。


不仅是已经上市的红黄蓝,对于在公益和利益之间博弈的相关教育资产证券化而言,未来也将面临巨大的变数,无论是独立上市还是并购的项目,都可能要经历政策变革阵痛。


民办幼儿园上市之路就此被阻断,成为舆论关注焦点。应该说,民办幼儿园不能上市,某种程度上确实意味着其产业化模式要重塑。毕竟,上市本身对于民办幼儿园发展也具有双刃剑效应,一方面资本扩充有助于其后续的规模化投资和发展,另一方面必然会强化投资回报率的整体经营导向,盈利诉求盖过公益属性。


对于学前教育,我国一直以来都强调其公共服务为本。2015年12月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简称《教育法》)第十八条提出,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此次《意见》,将对针对学前教育的过度市场化倾向予以矫正。当然,对于政府而言,在推动学前教育规范化管理的同时,也需加大公共投入,落实《教育法》精神。


2017年5月,教育部公布《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提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将达到80%左右。这意味着十多万所民办幼儿园都将被定性成普惠园。要进一步实现包括民办幼儿园在内的学前教育走向普惠教育,政府可以通过政策扶持、财政补贴等方式,间接向民办幼儿园购买普惠教育服务。近年来,福建、浙江、广东不少地区已经开始试行这一政策。


当然,对于各地政府及教育部门而言,通过补贴等形式,对民办幼儿园进行正向激励,确保其服务质量,不能一“补”了之,对于民办幼儿园的日常监管和定期考核也要细化,实现优胜劣汰,推动市场进退有序。


当然,这一政策会给学前教育市场带来更多的连锁反应。如中信建投研报就认为,《意见》虽然禁止民办幼儿园上市或者被上市公司收购,但对于上市公司通过自有资金(非股市融资)自建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行为并未规定,也即并未完全关闭上市企业投资学前教育的大门。


同时,《意见》中要求提高幼教人数、待遇。对于长期以来存在的幼教待遇偏低、专业素质有待提升等问题,有望得以改善。不过,仅仅靠民办幼儿园投入恐怕是不够的,各地政府及教育部门也可探索民办任职幼教在职称、待遇福利保障上的政策扶持,从之前财政补贴以入园学生为主扩展为入园学生与幼教并重。


中国民办学前教育是个特殊市场。根据智研咨询发布的《2018-2024年中国早教市场深度分析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幼儿园数量达到了23.98万所,其中公办幼儿园数量8.56万所占比为35.7%,民办幼儿园数量15.42万所占比为64.3%,但是行业集中度很低。


随着中国学前教育政策的推进,民办幼儿园的行业洗牌在所难免,更有实力和资源、规模化发展的大型连锁幼儿教育机构也获得了更多的市场发展空间。除了上市及上市公司直接收购之外,大型连锁幼儿教育机构还可以通过向中小型民办幼儿园输出服务标准、师资及资金等方式,与其合作办学,这同样是一条发展路径。


因此,就此断言《意见》对于民办学前教育市场带来重大冲击,显然为时过早也过于片面。相信矫正过度市场化倾向以后,民办学前教育市场依然有足够的发展空间。


□远山(财经评论人) 编辑 王宇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