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阎侠)12月5日,鄂尔多斯发布公告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67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11月22日,鄂尔多斯披露了《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及相关公告。


根据草案,鄂尔多斯拟向羊绒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电力冶金14.06%股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电力冶金100%股权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8月31日,电力冶金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744662.08万元。在参考评估值的基础上,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电力冶金14.06%股权定价为245299.49万元。


草案披露,标的公司持有多个矿业权资产,其中永煤矿业马泰壕煤矿的评估值达139.35亿元,占所有矿业权资产评估值合计数的比例约为93.88%。根据永煤矿业的股权结构,标的公司持股比例仅为25%,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羊绒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合计25%,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此外,永煤矿业的法定代表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股东之一赵魁。


在本次《问询函》中,上交所要求鄂尔多斯补充披露:(1)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能够直接或间接对永煤矿业实现控制;(2)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同时持有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且均从事部分采矿业务,是否构成同业竞争,是否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采取了何种措施?


新京报记者 阎侠 编辑 张瑞杰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