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晚上7点,广州市住建委官网发布《意见》称,2017年3月30日前土地出让成交的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个人购买商服类物业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记者致电广州南沙珠江湾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政策昨晚七点发布后就开始实施。昨晚已经成交50多套。


记者 侯润芳 实习生 洪铭宇 欧阳怡然 编辑 张瑞杰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