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顾志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9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加快经济体制改革方面,会议确定明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包括,要以金融体系结构调整优化为重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发展民营银行和社区银行,推动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业务逐步回归本源。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包括民营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等在内的中小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有着天然的相容性,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增加金融供给主体,有助于填补我国大型金融机构无法或无力顾及的市场,从而优化和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改善金融服务不充分、不均衡等状况。因此,从长远看,要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必须采取更多措施,降低市场准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更好发展。


自2014年首批5家民营银行获批成立以来,目前我国已有17家民营银行。董希淼认为,我国在民营银行准入、监管等政策方面仍偏审慎,民营银行发展受到较多限制,市场竞争力不够强,为民营企业服务的能力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目前,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大多参照大型金融机构,缺乏差异性。


董希淼提出,对民营银行相关监管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首先,应适当放宽民营银行市场准入。现行规定要求民营银行要“有承担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有股东接受监管的协议条款、有合法可行的恢复和处置计划”等,在民营银行进入常态化设立阶段后,这些相关条款过于严苛,已经影响了民间资本进入民营银行的积极性,应适时修改。与此同时,应适度放宽民营银行经营区域限制,取消“一行一点”要求,支持和鼓励民营银行在省域内逐步增设分支机构和网点,进一步激活民营银行发展活力和服务张力,为民营企业提供充分竞争的金融服务市场。


另外,还应支持民营银行拓宽负债来源。民营银行负债规模受限较多,例如,民营银行两年之内无法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开展流动性,民营银行至少在成立三年内无法发行金融债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因此民营银行负债来源狭窄,影响其信贷投放能力,不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营企业。董希淼建议修订现行相关办法,为民营银行尽快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开展流动性管理和通过发行金融债获得资金来源提供便利,缓解民营银行负债来源单一等问题。


董希淼还建议,要鼓励民营银行开展产品创新。一些前瞻意识和科技能力较强的民营银行,与一批主流城商行、农商行合作,通过按比例联合出资、各自多重风控、风险各担等创新模式,直接面向个人消费者和小微企业提供在线信贷服务,在互联网贷款方面另辟蹊径。近期还有部分民营银行推出新型存款产品,因门槛低、支取灵活、利率较高而受到欢迎。监管部门可引入“监管沙盒”理念,允许民营银行在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同时引导其完善资产负债配置,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及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合理管控流动性风险。


新京报记者 顾志娟 编辑 程波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