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A股市场新股上市首日实行涨跌幅限制,当天最大涨幅为44%。新股开盘时较发行价高开20%,在此基础上再上涨20%,然后停牌到收盘前进行集合定价。如此一来,新股首日的涨幅就限制在44%左右。


应该说,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限制制度确实是存在弊端的。就此而论,方星海副主席所言不虚。实际上,44%的涨幅限制制度是2013年12月13日,沪深交易所在《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事项的通知》中提出来的。随后不久,笔者就指出了该项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用涨停板代替新股首日临停》的建议(见2014年1月27日《新京报》)。


不过,尽管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制度存在不合理之处,但就A股发展的阶段而论,目前取消新股首日涨跌幅限制,是否合适值得商榷。


正所谓存在即合理,新股首日44%涨幅限制不是凭空而来的。而在此之前,新股上市首日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深市新股竞价的涨幅可高达900%。在没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新股上市首日大幅波动,尤其是有的新股在有关机构操纵下,大幅高开,然后一路走低,将买进股票的投资者全线套牢。比如,中石油A股上市,就给投资者留下了教训。


中石油是2007年11月5日在A股上市的,在舆论的疯狂鼓动下,在市场投机力量的操纵下,中石油以48.60元开盘,较发行价16.70元高开191.02%。中石油开盘后瞬间摸高历史最高价48.62元,然后一路走低,一直到2008年9月18日,股价跌破10元,探底9.75元,股价才有所企稳。在二级市场上买进中石油股票的投资者全线亏损、全线套牢,中石油也因此成了二级市场投资者最牢固的铁锁链,将投资者深度套牢而难以解脱。


正是基于中石油新股上市后的表现,新股上市首日无涨跌幅限制的制度因此遭到市场的强烈抨击。也正是因为有了中石油上市带来的教训,所以这才有了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制度的出台。


目前A股市场投机炒作的气氛仍然浓厚,尤其是新股投机炒作之风仍然强烈,而对这种投机炒作的监管,管理层需要出台更多切实有效的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取消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的限制,恐有加剧市场投机炒作的风险。


正因如此,笔者并不赞成取消新股首日涨停板限制的建议。但对于新股上市首日的涨跌幅限制制度,予以完善却是有必要的。比如,新股竞价开盘的最大涨幅放宽到50%,达到这一涨幅时停牌15分钟。然后将新股的涨幅放宽到100%,达到这一涨幅时,再次停牌15分钟。15分钟停牌时间期满,对新股实行涨停板限制,最大涨停板限制为200%,股票全天交易,不再作停牌处理,直到首日交易收盘。


通过这种放宽涨跌幅限制的做法,既可以避免目前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过窄,导致全天无成交量情况的出现,也可以避免完全取消涨跌幅限制带来的过度投机炒作情况的出现,特别是避免“中石油式”的高开低走、全线套牢投资者局面的出现。


□皮海洲(财经评论人) 编辑 王宇 王进雨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