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陈鹏) 1月14日,银保监会公布向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的监管函。因偿付能力不达标,长安责任保险被责令增加资本金及停止增设分支机构等。

“2018年3季度,你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41.50%,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银保监会在监管函中写到。

时间显示,该监管函开出的日期为2018年12月17日。银保监会对该公司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责令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二、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除车险和责任险以外的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三、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新京报记者 陈鹏 编辑 徐超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