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首席记者 赵毅波)此前亿阳信通公告称相关刑事案件已结案,但新京报记者获悉相关涉嫌单位行贿案3月1日又将开庭,上述信息披露是否矛盾?2月15日,亿阳信通作出公告回应。


亿阳信通今天称,近期有媒体报道了亿阳集团邓伟先生就涉嫌单位行贿诉至上海法院相关事项,亿阳信通此前公告为已 结案”。公司于 2019年2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亿阳集团的通知,现根据通知内容及媒体相关报道做出澄清。


亿阳信通表示,公司2019年1月24日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重要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08),主要内容为“涉及邓伟先生的相关刑事案件已结案,相关刑事处罚措施已执行完毕,邓伟先生已回到亿阳集团恢复正常履职。”由于亿阳集团相关撰写人员失误,导致该表述不完整,该通知中“涉及邓伟先生的相关刑事案件已结案”一句的表述漏掉了“一审”两字,完整表述为“涉及邓伟先生的相关刑事案件一审已结案”,其余表述不变。 


亿阳信通称,后续上诉不会对亿阳信通造成影响,不会加重邓伟先生的刑罚,不会影响邓伟先生在亿阳集团的正常履职。相关媒体报道的邓伟先生二审上诉情况不影响公司前期披露内容。 公司对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信息披露不完整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2018年6月30日,亿阳集团旗下上市公司亿阳信通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单位(亿阳集团)行贿罪协助调查,不能完全履职。


2019年1月24日,亿阳信通公告称,其接到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涉及邓伟先生的相关刑事案件已结案,相关刑事处罚措施已执行完毕,邓伟先生已回到亿阳集团恢复正常履职。


2月13日,新京报独家报道,亿阳集团邓伟涉嫌单位行贿案将于3月1日上午在上海开庭。该案的原告/上诉人为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邓伟,案由为“涉嫌单位行贿”,案号为(2019)沪02刑终230号。


那么,上述开庭信息是否与亿阳信通上述公告披露信息有所冲突?2月12日,新京报记者就此向亿阳集团发去采访邮件,目前仍然未有收到回复。


2月12日,亿阳信通相关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我们也不是很清楚,我们也是得到了控股股东的通知。他们怎么通知我们的,我们就怎么公告”。



据公开资料介绍,亿阳集团经过二十几年发展,从一个民办研究所,发展成为以 IT、能源、资源、新材料和健康产业为主要业务领域的高科技产业集团。亿阳信通是亿阳集团旗下上市公司。


作为亿阳集团、亿阳信通的实际控制人,邓伟1963年5月出生,电子工程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学博士,高级工程师;全国政协委员、全国青联常委、全国工商联执委;第二届全国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第十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


2018年2月,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七十一次主席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邓伟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新京报首席记者 赵毅波 编辑 刘晓阳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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