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潘亦纯)2月2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 发布了《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为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将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同时,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据悉,该《通知》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


记者在财政部官网搜索发现,自2009年1月1日起,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以及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这两个规定就已开始执行,到2018年年末,相关政策已执行十年,为高校办学提供了后勤支持与保障。


新京报记者 潘亦纯 编辑 程波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