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妍頔)2月27日晚间,东方金钰发布公告称终止控制权转让事项,东方金钰表示,公司已多次就本次收购相关事项向中国蓝田询证,但中国蓝田未就其身份、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的合法合规性等提供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鉴于相关事项仍有待核实,同时出于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宁审慎讨论决定,已暂时终止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截至目前,中国蓝田仍未就上述事项提供充分有效的说明,且尚未聘请收购方财务顾问就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明确市场预期,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宁审慎决定终止本次收购事项。


公告显示,本次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目前的日常经营和财务情况,本次交易终止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等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月2日东方金钰在当日发布关于“股权结构拟变化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称,控股股东兴龙实业的股东赵宁、王瑛琰与中国蓝田于2019年1月31日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相关事项达成共识,赵宁、王瑛琰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兴龙实业100%的股份转让给中国蓝田。转让完成后,中国蓝田将间接持有东方金钰31.42%的股权。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如顺利完成,东方金钰的控股股东不变,实际控制人将由赵宁变更为中国蓝田,中国蓝田将间接持有上市公司31.42%的股权。


2月10日,上交所向东方金钰发布问询函,对中国蓝田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瞿兆玉与此前已退市的上市公司蓝田股份之间的关系等敏感问题提出了质疑。


2月12日晚间,上交所就东方金钰控制权转让相关事项下发了监管工作函,由于2019年2月11日晚间,东方金钰提交公告称,中国蓝田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无法按期回复问询函,上交所要求东方金钰就相关事项于收到本工作函后,即行对外披露。


上交所监管函中明确要求东方金钰对于中国蓝田是否为农业农村部下属企业、是否需要就本次交易取得相关国资及主管部门批准、是否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的资格及收购资金来源等事项,中国蓝田应当尽快如实回复,并提供证明材料,不得无故拖延;尽快核实并明确说明中国蓝田与中核恒通及赵京京等的关系,明确说明目前中国蓝田的实际控制权和经营权状态;核实并说明中国蓝田及相关人员是否存在重大失信行为或其他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说明是否就拟受让方身份和履约能力等采取必要的尽职调查,与拟受让方中国蓝田及相关方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协议安排等。


2月12日晚间,节后市场沸沸扬扬的中国蓝田借壳东方金钰事件陡然生变,东方金钰发布公告称,暂时终止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新京报记者 张妍頔  编辑 程波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