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侯润芳)今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在驻地接受采访谈到金融风险时表示,防范化解宏观金融风险是政府的职责,而防范化解微观金融风险则是作为市场主体的金融机构自身的责任。只要风险未成为公共性的宏观金融风险,政府不必出手。此外,他还表示,严监管不能仅仅在“严”字上做文章,更要在科学、有效和包容审慎上下工夫。


刘尚希认为,金融风险分为两种:一类是微观的风险、一类是宏观的风险。宏观金融风险和微观金融风险密切相关,但不是一码事。如果泛泛地谈论风险,很容易模糊这两个层次不同、性质不同的风险,导致政府监管错位。


“宏观金融风险具有公共性,可以称之为公共风险,防范这类风险是政府的职责所在。而防范化解微观金融风险则是作为市场主体的金融机构自身的责任。对于非公共性的微观金融风险,政府不需要去操心。就像大海总是有波浪,金融运行总有风险,而且金融机构经营的就是风险。政府的职责不是关注这个‘浪’,而是要防范变成滔天巨浪,亦即在转化为公共风险的关键时候,政府才需要出手。”刘尚希说,一定要把两个不同层面的金融风险区分开来,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如果政府过多的干预会妨碍金融机构自身成长的努力,反而可能帮了倒忙。


2018年,随着去杠杆的进行,过去一些依赖“影子银行”进行融资的民营企业经历了表外融资转表内融资的阵痛,也引发了民企融资难的困境。


“去杠杆引发的民企融资难的问题,可能在于监管部门对于风险过度地敏感,未能对风险状况做出深入的科学评估,因此,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提出了严厉的要求。金融机构、社会融资也只能收缩,这样就影响到了民企小微企业的融资。”刘尚希说。


刘尚希同时指出,在理论上对影子银行、非标的认识和研究需要深化,监管不能简单地把表外、非标、影子银行当成“坏孩子”,甚至要斩草除根。这些在我国毕竟是新东西,以前不曾有过。“影子银行野蛮扩张恰恰反映了金融体制机制的市场化改革程度不够,它其实是以扭曲的市场化方式成长起来的金融,不规范,也反映了此前金融监管的盲区和不到位。但它毕竟为很多企业提供了融资的途径和通道,不能简单地‘一棍子打死’和迟早要取缔的心态来看待。否则会对整个宏观经济、尤其对依赖这些通道的企业带来较大的影响。”


“目标、情况不清晰的严监管会带来严重的负面作用,往往会伤及无辜。当然,监管部门已经对前段时间的监管政策做了调整,也意识到严监管不能仅仅在‘严’字上做文章,而是要科学、有效地监管。”刘尚希坦言,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在宏观金融风险和微观金融风险、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的区分上,确实是一个难题和考验。“政府要在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好’字上做文章,监管要致力于如何成为一个‘好’监管。只要风险未成为公共性的宏观金融风险,政府可以睁只眼闭只眼。”


校对: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