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新京报举办的2019全国两会经济策第二场沙龙聚焦民营经济。在活动现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党组书记、副主任陈清泰作了题为《摆脱姓国姓民的纠结,进一步解放生产力》的发言。他认为,国进民退还是民进国退是个伪命题。党和政府所追求的绝不是谁进谁退,而是鼓励所有企业公平竞争、都努力做强做大、所有资本资源都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

陈清泰表示,在向创新驱动转型的时期,特别需要释放亿万民众求富创新的内在动力。如果坚持公平竞争、效率优先,突破姓国姓民的桎梏、对企业一碗水端平,将是生产力的又一次解放,从而形成经济持续增长的强大动力。


陈清泰在新京报举办的2019全国两会经济策民营经济沙龙上发言。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发言全文】

摆脱姓国姓民的纠结,进一步解放生产力

□陈清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党组书记、副主任)

民营企业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最近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遇到了困难,引起了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也成了这次两会关注的一个热点。国家及时采取和即将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其力度是空前的。我相信随着这些措施的到位,将提振民营企业的信心,也会大大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民企发展的商业环境也将得到很大改善。

回顾改革的历程可以发现,较长时间以来,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国进民退还是民进国退的争论时隐时现,每一次争论都是对经济的一次伤害。随着改革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应该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消除这些争论的根源,进一步解放生产力。

我想讲三点想法:

第一,所有制理论政策面临新的突破

改革开放之后,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是从芜湖“傻子瓜子”、北京“大碗茶”和雇工是不是剥削的争论开始的。经历了民营经济“允许存在”、是“有益的补充”等一系列理论政策突破,到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理论政策的重大突破,推动了(上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抓大放小、产权制度改革,使民营企业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上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结构调整,国有经济从轻工纺织、一般服务业退出,为民营经济发展让出了空间。这一时期民营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

作为改革的成果,“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在重要文件中不断地重复和出现,有关所有制理论的政策基本上定格在了这里。

进入新世纪,国资委成立,很快聚焦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在这个时候民营经济总量已经逼近经济总量的一半,进一步发展要求有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从此就开始了“国进民退”还是“民进国退”的争论。

我们实行的是渐进式改革,每一次改革的突破程度往往局限在当时社会可以形成共识的水平,而这时期促进了经济发展的改革一旦被固化,它就可能成为后续发展和改革的障碍。

目前的种种迹象显示,此前的所有制理论政策改革红利已经逐渐释放,有待与时俱进的进一步改革。这里有三点表现:

1.现有理论政策自身的矛盾不断显现。公有制为主体就是指“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为主导,指的是国有经济要在重要行业、关键领域保持控制地位。这些政策规定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要起“基础性作用”和后来提出起的“决定性作用”的冲突日益明显。在实践中,这种政策规定给民营经济发展在总量上设置了天花板,这也给民营经济市场准入划了禁区红线。

2.国家政策在维持既有规定和照顾现实之间不断摇摆。一方面保障国有企业控制经济命脉、做大做强的政策不断在强化,另一方面给民营企业平等竞争地位的文件频频出台,比如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为了给民营经济开创一个更好的市场准入环境,提出国家非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民营经济可以平等进入。按照《决定》的这个精神,2005年国务院发布了“非公经济36条”。但实施还没有到位,2006年政府权威部门高调宣布国有企业要在七大行业保持绝对控制,在九大产业保持较强控制。如果再加上金融、出版、传媒等国有占主体,那么还有多大空间可以让体量已经超过一半的民营经济来施展?全球金融危机之后,2010年为拉动经济增长国务院再次发布“非公经济新36条”,但真正落地却很难。文件上放开的市场准入被称之“玻璃门”、“旋转门”,看得见、进不去。可以说,进入新世纪后的十年,几乎是所有制进退激烈争论的十年。

3.在政策轮番调整,政策信号很不一致的情况下,国进民退还是民进国退的争论前所未有地此起彼伏,民营企业缺乏稳定的预期,缺乏安全感,导致行为短期化。

第二,超越争议,公平与效率优先

国进民退还是民进国退是个伪命题,但它反映的却是市场的割裂。党和政府所追求的绝不是谁进谁退,而是鼓励所有企业公平竞争、都努力做强做大、所有资本资源都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

争论的实质不是这个问题本身,而是各类市场主体是不是具有平等竞争的地位,能不能公平地开展竞争。各类所有制在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和哪种所有制在哪个产业处于控制地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还是政府政策必须保障实现的政策目标呢?我们应该给出理性的回答。国家的政策不应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公平效率原则相冲突,各类所有制所占的比重不是问题的实质,发展才是硬道理。除少数特殊领域外,各类企业在各个产业所占的比重高一点低一点是动态的,无需特别关注。我们不能把一些人为规定放到超越经济发展的高度,不惜扭曲市场,降低效率,刻意追求。实践中,为保障经济总量中各类所有制所占的比重,政府实际上显性或隐性在实行差异化政策;各地政府分别管理着一个企业群,承担着所管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的责任,就会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有亲有疏。

现在,社会舆论、政府管理和涉及企业的诸多政策都打上了所有制的烙印,包括已经上市的公众公司,每家企业头上都有一个所有制标签,被分做体制内体制外,国有企业有行政级别,有较强的话语权。不同所有制企业在获取自然资源、市场准入、特许经营权、政府项目、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方面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在企业之间也形成了一条很深的所有制鸿沟,国有银行为规避政治风险,采取差异化政策。国有企业倾向在体制内交易,跨所有制的生产要素流动受到阻碍。世界上几乎没有哪一个市场经济国家把所有制提到如此高度,以至于割裂市场,降低效率。面对这样的政策环境、舆论环境,民营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感觉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缺乏信心,缺乏安全感。

第三、摆脱姓国姓民的纠结,进一步解放生产力

近20年,“进退之争”一波又一波,为稳定社会预期党和政府的政策文件一再阐述平等对待各类企业,但是争论并没有平息。最近,争论再起,我想种种迹象显示这个争论的背后存在一些深层次的原因。其中最重要的是各级政府作为市场的监管者,同时分别拥有、管理和控制着一个国有企业群,政企不分,实际上,也不可能分。这已经成为经济体制诸多矛盾的一个焦点。

当前,需要遵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推进改革,从制度体制上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既使包括国有资本投资和拥有股份的那些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保障政府站到市场中立的地位,对各类企业能够一碗水端平。这里有几个要点:

1.改革国有资产实现形式,通过顶层国有企业的整体公司制改制,国家从拥有国有企业转向拥有国有资本。国有资本的主体功能应该是获取投资收益,政策性功能要限定在市场失灵的领域。部分国有资本划入社保基金。

2.要建立有效的国有资本委托代理体制,将国有资本的公共管理、市场运营和所有权监督的权能分别授予不同部门,严格将国家所有权职能和市场监管职能,尤其是涉及市场规则的职能分开。

3.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政府与实体企业的隔离层和界面。以投资收益为目标,独立市场化运营。投资运营公司持股的实体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制公司,政府不穿越投资公司干预实体企业的市场活动。

4.混合所有制公司应是独立法人实体,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5.国家对企业的统计分类不再按企业股东的所有制属性,而是按企业法定债务责任承担方式,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公司、独资公司和按企业法规范的国有企业。

其中1和2是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的必须的制度安排;3和4是实现投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离所必须;5是保障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必要措施。

进入新时期,一些高效民营企业快速成长,一些居民通过创新创业,个人财富不断积累,一些居民合法性财产收入在增加。这些因素的累加,可能导致非公经济占比会进一步上升,但这恰恰是我国壮大中等收入阶层所期望的结果。

上世纪90年代初,姓资姓社问题的突破,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扫清了障碍,极大地调动了经济增长潜力。今天,在向创新驱动转型的时期,特别需要释放亿万民众求富创新的内在动力。如果坚持公平竞争、效率优先,突破姓国姓民的桎梏、对企业一碗水端平,将是生产力的又一次解放,从而形成经济持续增长的强大动力。

编辑 赵泽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