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顾志娟)在3月24日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央行行长易纲表示,金融业的开放本身并不是金融风险产生的根源,但是开放的过程可能提高金融风险防范的复杂性,因此需要不断完善与开放相适应的金融风险的防范体系。


2018年以来中国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已经取得重要进展。一是推动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新一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加强了对金融领域相关事项的统筹研究和协调,金融委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设立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负责日常工作。人民银行的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被赋予必要的统筹协调手段,监管资源配置更加优化。 


二是稳定了宏观杠杆率。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2018年末中国宏观杠杆率水平为249.4%,比2017年末下降了1.5个百分点。未来随着中国市场的发展、直接融资比重的提高,一部分债权融资会转变为股权融资,有利于宏观的杠杆率进一步地稳定。


三是影子银行业进一步规范。出台了资管新规和配套细则,整治金融市场乱象,影子银行无序发展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四是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监管,有效地应对了跨境资本流动的冲击。此外还平稳有序处置了高风险的金融机构,整顿金融秩序等方面也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易纲提出,未来要为不断提升的金融业开放水平,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要充分发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把握各领域出台政策的力度和节奏,形成政策合力。


二是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的框架,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的逆周期作用,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的区间,不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丰富政策工具箱,加强对金融市场实时的监测,阻断跨市场、跨区域、跨境的风险传染。 


三是加快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金融业的综合统计,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支付结算机制,实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和流量。


四是健全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置机制,探索以存款保险为平台,建立市场化法治化金融机构退出机制。


新京报记者 顾志娟 编辑 张瑞杰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