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阎侠)4月18日晚间,欣天科技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深圳证监局在对欣天科技进行现场检查后发现,欣天科技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欣天科技2017年12月31日对1年以内部分应收账款的账龄划分不准确,导致2017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少计提548326.18元;


其次,欣天科技招股说明书、2016年年报披露应收账款无信用风险组合的范围为:押金及保证金、纳入合并范围的正常经营的母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2017年年报中增加了“确定无收回风险的应收款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上述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组合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欣天科技未予以公告;


第三,欣天科技《绩效管理制度》和《薪资管理制度》规定凡工作满半年以上的人员,均可享有相应年终奖。2015年、2016年公司经董事会审议分别计提和发放了年终奖377.92万元、644.91万元,2017年未发放年终奖,但2018年4、5月,欣天科技未履行决策程序向部分员工发放特别奖,欣天科技在奖金核算、审议程序、发放人员范围及时间等方面存在较大随意性;


此外,欣天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部分会计政策变更、业绩预告等内幕信息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2018年8月前未制定用印登记制度,也未制作用印登记台账;在上市前通过员工个人银行账户代发部分工资补贴;


最后,欣天科技2016年、2017年关于直接材料成本合并的财务核算方法不合理,导致年报财务报表附注披露营业成本中的料工费不能反映真实归集情况;欣天科技存货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如未妥善保存生产领料单等原始单据;你公司部分收入确认时点与合同不一致,如与部分客户的销售合同约定,欣天科技将产品运至指定地点验收完毕后,产品风险才转移,但实际财务核算中,欣天科技以货物办理报关并完成清关手续确认收入。


欣天科技上述2017年坏账准备计提不足、会计估计变更未经审批和披露、内控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存在缺陷等问题违反了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上市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了解,欣天科技是一家主要从事移动通信产业中射频金属元器件及射频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射频金属元器件是公司的核心主导产品,也是移动通信基站中射频器件的核心部件,主要包括谐振器、调谐螺杆、低通、传输主杆、电容耦合片、电容耦合杆、介质等。


2018年,欣天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3690.91万元,比上年同比增长1.82 %;净利润为1557.19万元,比上年同比减少50.52%。


新京报记者 阎侠 编辑 程波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