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郭铁)4月22日,针对汾酒开发酒乱象问题的报道,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声明称,公司将针对报道中的内容进行核查,请求执法部门对假冒侵权产品问题进行查处。

 

4月22日,《新京报》刊发《汾酒开发品牌酒乱象:有合作商私灌散装酒高价卖》的报道。记者在山西太原、汾阳等地调查发现,汾酒厂生产的股份酒,其市场批发和零售差价不大且稳定,而批发价30元一瓶的“开发酒”,对外零售价能达到600元左右。

 

除了价格,新京报记者还注意到很多不同品名的“开发酒”,包装上虽都印有“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品”、“杏花村”等字样,但无法查询具体开发商和酒水生产厂名厂址等信息,更有一些不良开发商和经销商借此漏洞,用三无散酒灌装冒充汾酒。

 

对此,汾酒集团今日在官方微信上发布《声明》称,已注意到《新京报》的相关报道,集团公司高层已经召开紧急会议,依据集团公司去年十月份开始的产品瘦身工作总体安排,针对报道中的内容进行核查。对杏花村镇周边商铺存在的假冒侵权产品问题,请求汾阳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查处。汾酒集团将对于能够核实的问题进行整治、整改。

 

山西汾酒在山西省内处于头部地位,但省外营收始终占比较低。财报显示,2015年-2017年分别为43.06%、43.76%和40.28%,整体呈下降趋势。为拓展省外销售,山西汾酒也做过多种尝试,如文化营销、对部分产品实行全控价或半控价模式运作、在陕西市场启动营销改革试点精耕局部市场等,但效果并不明显。

 

白酒营销专家、山东温和酒业总经理肖竹青认为,“目前杏花村的贴牌酒较多,售价低廉,长此以往,必然会稀释汾酒品牌的含金量,这种做法无异于杀鸡取卵。”

 

新京报记者 郭铁 图片来源 官微截图 编辑 李严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