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首席记者 赵毅波)4月26日,新京报记者自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平台获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据悉,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集团)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于2019年4月2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经审查,银星集团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8日,注册资本7500万元,股东为李大明(持股65%)、王贞群(持股15%)、叶庆祚(持股5%)、王真梅(持股15%),注册登记地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园区路白家河。


该公司提交的《资产负债表》显示,截至2018年8月31日,银星集团公司资产总计104777.09万元,负债总计118614.76万元。银星集团公司有较多到期债务至今不能清偿,如重庆宗金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对银星集团公司强制执行案【(2015)渝一中法民执字第01112号、01113号】等案件经强制执行,未获清偿或未获全部清偿,已被执行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银星集团认为,其持有下属公司重庆银星经济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东宏实业(重庆)有限公司股权。现重庆银星经济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天仙湖置业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银星集团公司破产重整能够有效解决银星系公司债务,其重整具有必要性。银星集团公司可以通过股权让渡或权益调整方式清偿债务,其重整具有可行性。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银星集团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其重整具有一定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破产重整的受理条件。故作出上述裁定。


公开资料显示,重庆银星集团为重庆大型民营企业,系上市公司东方银星的原大股东。


2003年11月,ST冰熊公告称,商丘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取得的原由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500万股,过户手续已于2003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东方银星表示,以上股权变更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为: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受重庆智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3584万股,占总股本28%,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3516万股,占总股本27.47%,为第二大股东;商丘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2500万股,占总股本19.53%,为第三大股东。


在银星集团入主之后,ST冰熊更名为东方银星,并将业务切入房地产。不过,东方银星在21世纪的第二个10年后的表选并不如意,银星集团亦曾遭遇诉讼困境。


根据2015年7月东方银星公告,因重庆锦晖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纠纷,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20日轮候冻结了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678.5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0.93%,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因重庆融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债务纠纷,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21日轮候冻结了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东方银星2678.5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0.93%,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该公告披露之日,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方银星2678.5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0.93%,此两笔股权冻结后其累计被冻结股权的数量为267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3%。


此时,豫商集团通过持续增持崭露头角,银星集团的控制权面临动摇。


2015年8月,东方银星公告称,公司股东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集团”)与晋中东鑫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鑫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银星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全部本公司股票2678.5万股转让给东鑫公司,股份转让价款8亿元。


东方银星表示,本次转让完成后,银星集团将不再持有公司股票,银星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大明先生不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东鑫公司将持有本公司2678.5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0.93%,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新京报记者 赵毅波 编辑 王宇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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