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泽炎)“亚洲面膜大王”洁宝集团关联企业,已先后五次被列为“老赖”。


新京报记者近日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广州市洁宝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洁宝”)等三家“洁宝系”公司,因与故宫口红生产商华熙福瑞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产生纠纷,先后增加两条失信被执行记录。


根据判决书,三家“洁宝系”公司拖欠华熙福瑞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400多万货款。


对此,5月14日,新京报记者致电广州洁宝官网电话,截至发稿电话无人接听。


实控人被指公司欠债后转移资产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广州洁宝于今年1月先后两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已达五条。


在1月3日公开的一条失信信息中,执行法院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为188.5万元。目前,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具体来看,广东洁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洁宝和广州市洁新化妆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向故宫口红生产商华熙福瑞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885000元及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2262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上述三家“洁宝系”公司承担。


同日,广州洁宝还增加了另一条失信记录,同样是与华熙福瑞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纠纷。上述三家“洁宝系”公司应向华熙福瑞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260900元及利息,同时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26715元和财产保全费5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华熙福瑞达认为,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周金平对外投资控股成立大量公司,其名下有18家公司,其经营轨迹是多家公司欠债,成为空壳后上了失信人名单,把其资产转入另外持续经营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其利用了法人独立地位,恶意转移财产,投资其他未列为失信的公司,以达到其逃避债务的目的。


对此,三家公司则称,首先,从工商登记可以证明三公司业务经营范围是不同的。其次,从工商登记的经营地址均可证实三公司的经营地址是独立的,且各自的经营地址相距很远,客观上亦无法形成混同。再次,因三公司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独立,各自经营方向不一致,各自拥有工作人员,故不存在人员的混同情形。最后、三公司均有各自的财务人员,对账结算、付款均是完全独立,各自的财产亦是完全独立,未存有任何混同情形。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公司人员方面,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广东洁新生物公司、广州洁宝日用公司、广州洁新化妆品公司三公司人员存在于其中一家公司交纳社保,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三公司之间交叉任职的情形。足以认定,三公司存在人员混同。广东洁新生物公司、广州洁宝日用公司、广州洁新化妆品公司虽辩称洁宝集团与三公司没有任何直接关系,但未能提出相反证据证明其主张,法院不予采信。


广州洁宝诉讼缠身


根据官网,洁宝集团自称“亚洲面膜大王”,创立于2001年,是一家生产、销售无纺布及各类面膜制品的公司,也是以生产、加工、营销以及品牌运营为主的综合性集团。该公司官网介绍,公司产品服务1200多个面膜品牌。


洁宝集团由周金平控股,其名下还有广州市洁宝日用品有限公司、洁宝日化(湘西)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工厂以及多家公司,自主研发了 “姬润”“小样”、“韩漾”等多个面膜品牌。


值得注意的是,洁宝多年前曾是美即的供应商,但早在2008年前后就已中断合作。之后,美即面膜被欧莱雅收购。


洁宝集团与广州洁宝等公司没有股权关系,洁宝集团(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广东洁宝、广州洁宝等公司一样,都是周金平控股或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企查查数据显示,周金平目前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有9家,投资16家(另有2家注销),其中持股54%以上的有11家,控股14家。


根据公开资料,周金平曾开启三次“创业之旅”。早在2001年,周金平在海南创立海南洁宝无纺制品有限公司,被他称为首次创业。2005年,公司从海南转移至广州,周金平成立广州洁宝日用品有限公司。在此后的五年中,公司开始设立生产研发试验中心、护肤研究中心等技术部门;2010年-2012年,洁宝陆续推出容园美、草舍名院。

图片来源:容园美面膜官方微博


2013年,周金平开始第三次创业,选择落脚面膜品牌容园美。2014年,广州洁宝开始进军“微商”。当年5月,洁宝旗下的姬润尝试开拓微商渠道,但结果不尽如人意。对于这次惨败,周金平解释称:“我们试图用姬润这个面膜品牌去打开微商市场,开始启动时,产品主要针对30岁或40岁以上的女性消费者,其功效、卖点、价位都与微商渠道消费者定位不符,所以不是很成功。”


企查查显示,与广州洁宝相关的诉讼案件多达19件,其中不乏与地方政府以及供应商的合同纠纷。除了华熙福瑞达之外,广州洁宝还拖欠中山佳达柯色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货款2522311.17元、惠州宝柏包装有限公司货款3855549.31元及违约金、揭阳市牡丹花塑胶有限公司货款344779.22元及利息、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货款4762331.94元、违约金4775.46元及利息。


此外,广州洁宝与经销商(代理商)之间也存在合同纠纷。 (2017)粤0111民初11745号民事判决书显示,广州中院判决广州洁宝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乌鲁木齐市友合实业有限公司返还货款173256.37元、返还保证金30000元; (2018)粤0111民初6701号民事判决书》显示,广州洁宝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60%的新疆怡亚通嘉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返还货款566060.16元。


目前,广州洁宝已经涉及6次司法拍卖,包括“粤A 7PR16号的小型客车”、“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净化工作台、乳化锅等机器设备一批”等。


新京报记者 张泽炎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李立军


记者邮箱:zhangzeyan@xjb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