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朱玥怡 赵毅波)一向低调的深圳最大民营企业之一大生集团正陷入危机时刻。


6月24日,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福田局近日将大生集团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经营异常信息截图


6月24日,新京报记者查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注意到,3月以来,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生集团”)已新增多条失信信息,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大生集团行为具体情形均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017年3月,有媒体报道称,作为创始人的兰华升,在短短11年里,建立起一个以农业为主打,横跨石化、基建、金融等为一体的产业帝国。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兰华升本人极为低调,其多年来一向远离于聚光灯下。


据新京报记者调查,兰华升出身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有财务专长并曾与叶简明共事。在2014年从华信系独立门户开始,兰华升旗下的大生集团迅猛扩张。短短两年就成为国内最大的民营农业企业,旗下拥有A股上市公司——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212),和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上海大生农业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HK.01103),在石化、金融方面也取得了不菲业绩,但其背后仍有着华信系的痕迹。


大生集团官网资料显示,集团实控人兰华升曾获中国企业联合会等颁发的2017-2018年度全国优秀企业家称号。


江泉实业在风波中易主


前述江泉实业,即为大生集团在2017年7月“闪电”入主。


2017年7月20日,大生农业金融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正在考虑建议分拆该公司部分现有业务并于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的可行性,建议分拆标的主要为该公司的路桥建设业务。


几天后的2017年7月27日,A股上市公司江泉实业公告称,大生集团以10.6亿元收购宁波顺辰持有的上市公司的684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37%,成为江泉实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兰华升。


伴随着去年3月华信事件爆发,背后仍有华信系痕迹的兰华升及其大生集团遭遇一系列风波。


江泉实业公告显示,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3日、7月6日、7月30日、9月19日、11月6日、12月4日收到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及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书》 ,大生农业集团所持有的公司6840.32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公告编号:2018-030、2018-031、2018-040、2018-046、2018-049、2018-053)。


截至6月11日江泉实业公告司法拍卖事项,大生集团持有的6840.32万股股份已全部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在股权频遭冻结的背景下, 2018年12月,大生集团将持有的江泉实业6840.32万股股份对应表决权全部委托东方资本行使,江泉实业控股股东由大生集团变更为东方资本。


当时江泉实业发布的大生集团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上述权益变动系“由于大生农业(即大生集团)持有的江泉实业价值已经远低于预警线并多次跌破平仓线,且无力偿还有关方的债权债务,为确保上市公司长期发展和股东权益稳定”而作出的决定。


在控股股东变更后,兰华升开始淡出江泉实业。


2018年底,江泉实业公告称,收到公司董事长兰华升的书面辞职报告,兰华升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兰华升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江泉实业6月11日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转交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2018)粤03执1396号之一);根据上述裁定书内容,大生集团持有的公司6566.7万股股票将被司法拍卖、变卖。


江泉实业6月22日公告的上述司法拍卖进展显示,公司收到东方资本转交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保留价通知书》((2018)粤03执1396号);根据通知书内容,由于无限售流通股在证券交易所有明确的价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考市价,确定拍卖保留价(即起拍价)为拍卖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乘以股数确定。


江泉实业提示称,如果相关股份最终被司法拍卖、变卖,公司实际控制权仍存在变动的可能性。目前,江泉实业实控人为央企背景的东方资本。


大生农业金融陷入流动资金短缺


而在江泉实业被央企背景的东方资本接手之后,大生集团旗下另一上市公司大生农业金融亦迎来国资背景接盘者。


根据大生农业金融3月4日公告,公司与贵安新区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订立意向合作框架协议;据此,贵安新区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对公司进行投资之意向,潜在投资可能会导致其成为公司之主要股东。


据悉,于签署框架协议后,大生农业金融同意由潜在投资者人员及其委托的相关中介机构对本公司相关资产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以作为后续合作可能性、可行性的参考。根据框架协议,潜在投资者人员及其委托的相关中介机构需于必要期限(如无特殊原因,该必要期限不晚于自框架协议生效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尽职调查。


工商资料显示,贵安新区新兴产业发展基金背后的股东包括贵州贵安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后者的股东是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是贵安新区的开发运作主体。


目前,关于上述事项进展,大生农业金融暂无更多公告,而去年华信事件带来的影响仍在继续。


大生农业金融4月18日公告称,2017年认购及配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2.275亿港元;于2018年6月30日,2017年认购及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中,合共约3.495亿港元尚未动用。董事会已议决更改余下所得款项之用途,并已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集团现有债务。


大生农业金融公告披露的更改集资资金用途原因第一条,即为中国华信事件及深圳大生事件自2018年4月起对集团之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之影响。


大生农业金融表示,公司一直以来负债水平高企、流动资金短缺及财务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动,而集团若干业务亦同时陷入经营困难且收益比去年大幅减少;去年5月开始的出售资产工作——出售南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亦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不同于江泉实业被接手后的逐步退出,大生农业金融6月21日公告称,兰华升获重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目前兰华升仍为大生农业金融董事长和执行董事。


新京报记者 朱玥怡 赵毅波 编辑 刘晓阳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