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夏丹)6月24日晚间,深陷“非洲猪瘟疫苗”风波的海印股份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其此前披露的关于防治非洲猪瘟的今珠多糖注射液的七大事项存在披露不准确的情形,广东证监局认定对海印股份违法违规,对该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董秘等高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


 

6月12日,海印股份发布《关于签署<合作合同>的公告》,披露公司拟与许启太及海南今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用于防治非洲猪瘟的今珠多糖注射液产业化运营的相关事项。经广东证监局查明,海印股份存在对许启太及其研究团队拥有相关专利技术的披露不准确、对今珠多糖注射液属于疫苗的披露不准确、对支付履约保证金情况的披露不准确等七大情形。

 

对此,广东证监局认为,海印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其董事长邵建明,董事、总经理邵建佳,董事会秘书潘尉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董事陈文胜,独立董事李峻峰、朱为绎、慕丽娜,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广东证监局要求海印股份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

 

经查,此前海印股份发布的《合作合同》公告中与实际情况存在多处不符的情形。包括该份公告披露“许启太教授及其研究团队对非洲猪瘟的预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并拥有相关专利技术”,实际上,目前,该专利申请仅处于网上自动受理状态,未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批准。

 

同时,农业农村部也从未受理过任何针对非洲猪瘟病毒的预防治疗药物或疫苗,从未收到海南南药研究团队及相关企业用非洲猪瘟病毒开展有关药物试验研究的申请,该团队及相关企业并未按规定向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新兽药临床试验备案申请。

 

此外,6月17日,海印股份发布的《关于签署<合作合同>的进展公告》披露,今珠多糖注射液为兽用制剂,并非疫苗,而此前公告写为非洲猪瘟防治疫苗,与实际情况不符。

 

此外,海印股份还存在对支付履约保证金情况的披露不准确,对今珠多糖注射液预防有效率的披露缺乏相关依据,对今珠公司未来业绩预测和生产基地建设等情况的披露缺乏相关依据的情形。

 

对此,海印股份表示,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广东证监局所提出的问题,将按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广东证监局上报整改报告。

 

新京报记者 夏丹 图片来源 公告截图  编辑 李严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