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黄鑫宇)7月1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官方公众号披露,已对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善林金融”)以及创始人周伯云等12名被告人集资诈骗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据悉,善林金融曾向62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736.87亿元,至案发,仍有超200亿元的本金未兑付。

(图右一为周伯云)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3年10月周伯云(被告人)组建、设立善林金融(被告单位)并实际控制“善林系”企业,陆续在全国29个省市开设千余家分支机构,并逐步设立“广群金融”“善林宝”“亿宝贷(幸福钱庄)”“善林财富”等多个网络借贷平台。为谋取非法利益,善林金融采用虚设债权、虚构借款人信息、虚假宣传等方式,承诺4.5%-18%的年化收益,通过债权转让等名义,向62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736.87亿元。其中,567.59亿元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至案发,未兑付25万余名被害人本金217.79亿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辩护人针对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指控的犯罪数额是否准确以及自首、主从犯的认定等问题发表了相应意见。


记者了解到,上海一中院对“善林系”集资诈骗案的庭审从7月10日持续到7月11日17时25分。被告人家属、被害人代表、上海市人大代表等旁听了庭审。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


2018年4月9日,上海浦东警方通过微博公布了善林金融被立案侦查的消息。警方称,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某某因涉嫌违法犯罪,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已依法立案侦查。周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8年9月21日,上海浦东警方通报了善林金融集资诈骗案件的侦办情况。通报称,善林金融主要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法定代表人)、田某某(执行总裁)等12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移送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另有4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新京报记者 黄鑫宇 编辑 程波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