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阎侠)股票已经连续16个交易日(2019年7月22日-2019年8月12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的*ST华信,今日股价开盘即跌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之(十八)款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8月8日,*ST华信与中州炭素签订了《重组意向协议书》,双方就中州炭素协调帮助华信国际摆脱债务危机等事宜达成了合作意向。


“白马骑士”中州炭素的到来使得*ST华信的股票在8月9日应声涨停,确实为*ST华信带来过一线生机,但是,8月12日,*ST华信跌停收盘,收盘价为0.74元每股,市场声音纷纷表示,*ST华信将跻身“面值退市股”名单。


然而,与中州炭素签订《重组意向协议书》不仅给公司股票赚得了一个涨停板,*ST华信还因此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


8月12日晚间,*ST华信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自2018年3月以来,受控股股东因素影响,公司发生债务危机,经营基本停滞,运营日益维艰。为解决公司存在的债务及生存危机,公司经营管理层一直在进行积极寻找、引进战略合作方的相关工作,中州炭素系公司意向战略合作方之一,前期双方一直保持接触与交流。根据公司收到的中州炭素相关回函材料知悉,中州炭素签署意向书取得了其董事会的同意,同时中州炭素明确函告知悉公司存在的客观现状以及“双方合作可能存在困难”,公司认为中州炭素在知悉双方合作的潜在障碍的情况下签署了意向书,公司方面经管理层讨论商榷相关事宜在审慎、合理的情况下作出决定。


面对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股票交易、抬拉股价的情形。” *ST华信对此明确否认。


新京报记者 阎侠 

编辑 刘晓阳 校对 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