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管新规落地、理财产品刚兑被打破的背景下,结构性存款接棒,成为银行力推的“网红产品”。北京银保监局9月6日印发的《关于规范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2018年以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规模大幅增长,但一系列合规问题和乱象也随之凸显。

根据《通知》,经北京银保监局调研及监管排查,目前辖内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包括产品设计不合规、风险计量不准确、业务体量与风控能力不匹配、宣传销售不规范。

北京银保监局要求各行把好产品设计关口,杜绝“假结构”问题,同时明确提出各行应对本行存量业务进行自查整改,并确保新发生结构性存款业务合规有序开展。

新京报记者从央行官网公布的银行信贷统计数据看到,截至2019年7月底,中资大型银行加中小型银行的结构性存款规模突破10万亿元,2018年1月末这一规模仅约4.4万亿元。


2018年5月,北京某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宣传信息。  图/视觉中国


结构性存款乱象:“换马甲”保收益、变相高息揽储等

结构性存款,也叫收益增值产品,它是通过与货币汇率、银行利率等波动指数挂钩,产生更高收益的一种产品。

北京银保监局在《通知》中称,目前辖内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存在诸如通过“假衍生真保收益”行为变相高息揽储,对所嵌入的金融衍生产品涉及到的监管指标计量不准确,风险控制能力与业务发展的规模与速度不匹配,以不规范的产品宣传与销售行为强化存款人对结构性存款收益的“刚兑”预期等问题。

《通知》指出,个别银行结构性存款中未实际嵌入金融衍生产品或所嵌入金融衍生产品无真实的交易对手和交易行为,涉嫌通过设置“假结构”变相高息揽储,此类问题属于“产品设计不合规”;还有个别银行仅具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基础类资格,为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而从事了非套期保值类交易,此类属于“业务体量与风控能力不匹配”。

“宣传销售不规范”行为,则包括部分银行对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揭示不充分,个别银行未严格执行非机构存款人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营业场所产品销售“双录”等要求。宣传销售环节的不规范行为强化了存款人对于结构性存款收益的“刚兑”预期。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曾提到,资管新规落地后,很多银行推出结构性存款产品,且市场需求旺盛,这其中不乏一些假结构性存款。真正的结构性存款是以挂钩标的在金融市场的真实交易为背景,而有些产品背后并没有真实交易,只是为了达到保本保收益的目标,给出了更高的收益许诺,这种产品就是假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规模去年来翻番,监管“打假”严

资管新规出台后,结构性存款逐渐成为“网红产品”。业内人士分析称,一方面是因为资管新规要求银行理财不能打“保本”旗号,所以很多银行转为在结构性存款上发力了,两者有一定的相互替代性,加上监管也要求银行表外理财“回表”,结构性存款是表外理财转向表内负债的主要载体。

央行官网披露的数据显示,2018年1月末,中资大型银行加中小型银行的结构性存款规模约4.4万亿元,到2019年1月末时已突破10万亿元,一年内增长逾一倍。截至2019年7月末,规模维持在10.4万亿元左右。本次《通知》也提到,2018年以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规模大幅增长。

与传统存款、大额存单等相比,结构性存款利率上有一定优势。一年期结构性存款利率普遍在4%上下,甚至有的会超过5%,但业内人士提醒,实际利率随挂钩产品的收益而浮动。

一位股份制银行的理财经理对新京报记者介绍,该行曾推出过一款1年期结构性存款产品与黄金挂钩,期限为六个月,收益率为1.55%或4.35%,只要产品到期前金价上涨或下跌幅度不超过50%,收益率都可达到4.35%。

从此也可以一窥结构性存款的风险。结构性存款的本金纳入存款保险范围,利息不纳入;理财产品的本金和利息均不在存款保险范围内;普通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则都属于存款保险赔付范围。

对于上述提及的四方面问题,《通知》也提出监管要求。各行应严把结构性存款产品设计审查关,及时停售存在设计不合规或“假结构”问题的产品;针对风险计量不准确,各行应严格遵守衍生产品交易、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风险管理等监管规制要求,科学划分相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类型,合规计提相关风险资本,确保涉及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的各类监管指标计算准确。

针对业务体量与风控能力不匹配问题,《通知》对辖内各行提出应确保所开展的衍生产品交易性质与本行衍生交易资格相匹配,审慎涉足自身不具备定价能力的衍生产品交易等要求;针对宣传销售不规范问题,《通知》明确各行应严格执行“双录”等要求,向购买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承诺与真实交易不相符的最低收益,不得误导存款人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新京报记者 程维妙 陈鹏  编辑 赵泽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