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黄鑫宇 陈鹏)9月25日,江苏银保监局官网显示,一天之内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4家机构及相关个人,领到江苏监管方开出的5张罚单,共计190万元。其中,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熊先根因“以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违规提供融资”领到2张总金额为55万元的罚单。


记者看到,被罚的4家机构中,除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因“超权限办理委托贷款”被罚30万元外,其余3家罚金均在50万元以上。


江苏银保监局认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两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均为“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但记者看到,两者的被罚金额却不尽相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被罚款额为55万元,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的罚金则为50万元。


独领两张罚单的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苏银保监罚决字〔2019〕18号、苏银保监罚决字〔2019〕19号。在两张罚单中,前者处罚对象主要为单位,处罚金额为50万元;而后者的处罚对象为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先根。江苏银保监局认为熊先根“对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违规提供融资负有领导责任”,因此对熊先根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江苏银保监局今日开出的5张罚单,做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均为2019年9月16日。


新京报记者 黄鑫宇 陈鹏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