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赵泽) 金正大9月2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披露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经公司核查,现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披露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具体更正的内容为:半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5、应付票据项下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数额。

根据公告,更正前,金正大上半年末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56.04亿元,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582.15万元,二者合计约为56.10亿元。更正后,金正大上半年末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合计不变,仍为约56.10亿元,只是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582.1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56.04亿元,数值与更正前正好互换。

除上述更正后披露内容外,金正大称,半年报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此前的9月23日,新京报曾报道金正大实控人增持未“达标”,以及数十亿预付款去向被交易所多次问询的事情。对于超40亿元预付款的去向,金正大曾公告称,公司仍在进行自查。


新京报记者 赵泽  编辑 陈莉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