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秀兰)华通医药实控人生变一事引起深交所的关注。10月9日,华通医药在回复深交所的问询函中表示,浙农控股通过华通集团间接控制华通医药26.23%股权,浙江省供销社成为华通医药新的实控人,收购系浙江省供销社整合省内供销系统资源,具有必要性。


收购系浙江省供销社整合省内供销系统资源


根据华通医药此前发布的公告,凌渭土等44名华通集团股东与浙农控股签订关于华通集团之《股份转让协议》,以7.1934亿元的价格转让其持有的华通集团1.14亿股股权,占华通集团总股本的57%。股份转让完成后,浙农控股通过华通集团间接控制华通医药26.23%股权,浙江省供销社成为华通医药新的实际控制人。9月24日,华通医药收到深交所问询函,要求其就本次交易安排的背景、原因及必要性、交易作价的依据、溢价情况及合理性等进行说明。


华通医药在回复中表示,浙农控股收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华通集团的控股权前,浙农控股之控股股东、浙江省供销社全资子公司兴合集团已持有华通集团13%股权,系华通集团重要参股股东,浙农控股收购华通集团股权,是浙江省供销社整合浙江省内供销系统资源的计划与安排中的重要步骤,具有必要性。


收购资金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华通医药


深交所要求说明浙农控股支付现金对价的资金来源及是否存在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华通医药表示,浙农控股支付现金对价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自筹资金拟通过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取得。截至2019年9月18日,股权转让款已经合计付款4.53亿元,约占总对价的62.91%,资金来源均为浙农控股自有资金。本次收购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截至2019年9月20日,浙农控股收购华通集团股权事宜已完成华通集团非限售股份的过户,浙农控股及兴合集团合计持有华通集团44.50%的股份,同时相关股东已将其仍持有的华通集团25.50%的限售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浙农控股,浙农控股及兴合集团合计持有华通集团70%的表决权,已实现对华通集团的控制,华通医药的实际控制人相应变更为浙江省供销社。


负债率超60%,浙农股份称回款情况良好


浙农股份最近三年一期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57%、67.90%、69.87%和68.83%,这也成为深交所关注的问题。


华通医药在回复中表示,浙农股份主营产品涵盖农业生产资料、农用化工原料、乘用车,属于综合性商贸流通服务企业。商贸流通企业一般采取债务融资方式满足日常经营,较高的资产负债率符合商贸流通行业的普遍特征,且负债经营主要系满足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浙农股份未因资产负债率较高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其日常经营和未来年度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另外,通过与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进行比较,浙农股份报告期各期末的资产负债率与可比公司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均无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2016-2018年及2019年1-3月,浙农股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8.43%、114.85%、116.69%、116.98%,华通医药据此表示,其经营回款的整体情况良好。


编辑 王鹿 校对 郭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