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汉鼎宇佑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艳与平潭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平潭创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与平潭金控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另签署了《关于放弃部分表决权的承诺函》。


若本次事项实施完成,平潭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平潭金控将持有上市公司25%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成为汉鼎宇佑的控股股东。汉鼎宇佑实际控制人将由吴艳变更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截至11月7日收盘,汉鼎宇佑当前股价为10.8元/股,单日跌幅为7.3%,对应的总市值为73.43亿元。


80后实控人出让15%股权,将套现10.5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吴艳出生于1981年,双学位硕士,经济师。 2008年6月至2009 年6月,吴艳任汉鼎宇佑监事;2009年6月至2010年4月,吴艳任汉鼎宇佑董事; 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吴艳任汉鼎宇佑总经理;2010年4月至2017年8月3 日,吴艳任汉鼎宇佑董事长。


据悉,吴艳曾获得 “2015年度浙江软件行业杰出企业家 ”、“2016中国商界女性•商界木兰 ” 等荣誉。


根据11月7日的公告,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转让标的股份为1019918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5%),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0.5亿元,均以现金支付。


本次协议转让前,吴艳持有汉鼎宇佑20630676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30.34%。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吴艳持有汉鼎宇佑10431489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5.34%,同时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799458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0%)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平潭创投的一致行动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平潭金控)行使,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34%,即3632031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不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吴艳的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宇佑集团)将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25%,即15298781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予以放弃。


汉鼎宇佑表示,本次转让实施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吴艳变更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本次引进国有战略投资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属性将由民营企业转变为国有控股企业,未来有望加强公司债权融资能力,有助于拓展公司的融资渠道、增加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原有既定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奠定更扎实的基础,保证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发展,有助于公司加强核心业务的深度与广度。


“本次协议转让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重大影响,公司会继续聚焦主营业务、加强资源投入、保持发展战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原管理团队将继续带领员工与业务伙伴协同合作,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 汉鼎宇佑称。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吴艳于2018年11月23日,与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受让吴艳协议转让的汉鼎宇佑无限售流通股股份342224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每股转让价格为10.71元。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已于2018年12月12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过户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汉鼎宇佑前三季增收不增利,吴艳所持股份高比例质押


官网显示,汉鼎宇佑于2002年成立,2012年3月登陆深交所。汉鼎宇佑是赋能型平台企业,用十多年聚合的强大ToB能力去赋能孵化培育出更多ToC业务,业务板块主要包括智慧城市及金融(To B)、智慧医疗及商业(To C)两大领域。


2019年前三季度,汉鼎宇佑实现营业收入约4.1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3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滑2.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1171.4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滑119.84%。


对于业绩变动的原因,汉鼎宇佑在2019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中解释道:首先,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但受国内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的影响,智慧城市业务竞争激烈,毛利较上年同期出现下降;智慧医疗业 务由于开拓市场需要,费用投入较大。


其次,2019 年1月1日起,公司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根据规定,公司将持有的极光大数据、MacArthur Court Acquisition Corp.等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下核算的投资项目重新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二级市场股价、新一轮融资估值等为基础测算,公司因此产生大额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最后,本报告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人民币 14373 万元,主要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截至2019年前三季度末,吴艳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1386191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1.45%,其中,169237771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约占其所持股份的79.13%。


在11月7日的公告中,汉鼎宇佑也提到:“截至目前,协议转让股份中有160304281股尚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所持有股份的77.7%,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58%。根据《转让协议》的约定,在正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过户手续前,需要完成被质押股份的解除质押手续,吴艳女士将及时办理标的股份解除质押手续,保证在标的股份过户前,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新京报记者 阎侠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