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598元办理会员卡可获900元返利、支付1280元可获2000元返利、支付2500元可获4000元返利……这类号称“消费=投资”的活动,看似优惠,实则暗藏风险。事实上,以高额返利吸引消费者预存资金,此后未履约、不退款或卷款潜逃,是一种典型的非法集资模式,但这种颇为古老的“骗术”,至今仍让不少人落入圈套。近日,裁判文书网的一则刑事判决书,公布了一起以办卡返利为名实施集资诈骗的案件始末。


返利金额达办卡金额的2倍?最终携款潜逃


该案涉及三名被告,刘德勇、肖焰、徐剑,均为农民,其中最小的肖焰仅22岁,最大的刘德勇也只有32岁。三人因涉嫌犯集资诈骗罪均已于2018年9月20日被依法逮捕。


三人实施的是典型的办卡返利套路,主要诈骗对象是老年人,先以免费领取礼品引诱老人“上钩”,此后又以办卡返利为由诱骗老人支付钱财,前期他们按期支付了返利资金以获取信任,此后一步一步提高办卡和返利金额,以吸收更多资金,最高的返利金额超过卡本身金额的2倍,最终三人卷款潜逃。


据判决书提供的信息,2017年11月左右至2018年6月20日左右,刘德勇、肖焰、徐剑以“心连心国际公司”的名义,在浙江省慈溪市对当地大街上的老年人发放宣传单,以推销保健品、办卡消费为名,声称可免费领取鸡蛋、橄榄油等礼品,将老年人骗至相关地点;老人到了之后却被告知,必须支付108元办理会员卡才能领取礼品,办理后本人每个工作日可领取10元广告费,累计可获得100元。三人以这种方式吸引了一些老人投资办卡,一开始也确实对办卡人按约支付了广告费,以骗取被害人信任。但实际上,这100元只是“诱饵”,三人要求必须本人前来领取,在老人领取广告费的过程中,刘德勇会给他们讲课,诱骗其增加投资,肖焰、徐剑主要负责收钱办卡发礼品。


后期,刘德勇、肖焰、徐剑又通过赠送礼品、酒店开会授课、请吃饭、免费旅游等形式,陆续推出所谓的支付598元办理会员卡累计可获得900元返利、1280元会员卡累计可获得2000元返利、2500元会员卡累计可获得4000元返利、6400元会员卡累计可获得15120元返利等更高收益套餐,这也被包装成“心连心一笑康健会员”的不同会员等级,最高的等级需支付25600元,可获64320元返利,此外还有红酒、蜂胶、冬虫夏草等礼品赠送。据被害人陈述,三人称购买这些产品的钱实际上是给他们的押金,每天会还给购买者,目的是让购买者帮他们多做广告,但实际上,他们是让购买者再投资。还有部分被害人反映赠送的部分礼品是三无产品。


至2018年6月初左右,刘德勇、肖焰、徐剑三人又以系统升级无法支付返利但“仍可投资”为由,继续非法集资,造成50余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20余万元。直至2018年6月20日左右,刘德勇、徐剑、肖焰携带剩余的集资款16万元左右逃匿。


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主观故意?针对不特定老年人、携款逃匿是关键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三名被告申辩的关键点在于是否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徐剑当庭辩解,其等人一开始是为了卖保健品,给客户的是广告费,最后关门走掉是因为公司资金链断了,与高额返利没有关系,资金链断裂主要是因为请顾客吃饭、旅行等宣传支出太大产生亏空,并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法院认为,三被告人利用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较弱的特点,以赠送小礼品和投资办卡可获得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先按约支付小额返利,骗取被害人信任,后通过授课、赠送礼品、免费旅游和更高的投资返利等为诱饵,继续诱骗被害人加大投入,针对不特定的老年人非法集资,该所谓的经营模式具有明显的欺骗性质。三被告人利用该模式骗取不特定被害人的巨额钱款后,失去联络,携款逃跑,属于携带集资款逃匿的情形,足以认定三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卖保健品为名行诈骗之实,进行非法集资,其行为符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携带集资款逃匿,或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等情形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最终,法院判决,刘德勇、肖焰、徐剑犯集资诈骗罪,每人处罚金5万元,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同时责令被告人刘德勇、肖焰、徐剑继续退赔相关被害人经济损失。


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各地陈案超万起


事实上,办卡返利的诈骗模式近年来并不鲜见。此前已经有多家媒体曝光过“老妈乐”(后更名为“全家福”)涉嫌非法集资案。而本案中的被告也供述,该经营模式是其三人根据全家福、海博会等模式想出来的,三人原本是全家福公司的员工,后来全家福倒闭,三人就开了“心连心国际公司”。


刘德勇等人后来的经营模式与全家福类似,均是充钱买卡再返利。据此前媒体报道,老妈乐自2016年年初开始以消费返利为诱饵对不特定群众诈骗资金,门店遍布全国,不同级别的会员卡对应不同的返利金额,最高的会员卡需支付25600元,最终可获利64320元,但后期,越来越多无法提取现金的情况出现。2017年12月,被警方立案后,老妈乐改头换面为全家福,此后又有多地公安局对全家福立案。


据《辽沈晚报》今年7月报道,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及主要犯罪嫌疑人金家福,在6月22日被沈阳市沈河警方抓捕归案。据警方通报,该案涉及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投资受损群众10万余人,涉案金额100余亿元,资金缺口30亿余元。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持续高发多发。今年7月,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祝树民于《中国银行业》杂志发文表示,2014年以来,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急剧攀升,2015年全国新发案件6077起、涉案金额2514亿元,达历年峰值。2016年开始下降,2017年新发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6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28.5%。2018年上半年,新发案件2513起,涉案金额963.3亿元,发案数同比下降1.5%,涉案金额同比增长1.6%。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跨省案件持续高发,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并且新案频出、陈案未了,据统计各地尚存13350余起陈案积案未处置完毕,涉及800余万人、8500余亿元。


祝树民表示,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时期,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资金供求矛盾长期存在;新业态不断涌现,政策和监管不能及时跟进;部分民众逐利心切,风险防范意识淡薄;不法分子活动猖獗,犯罪手法翻新升级,借助互联网、电子支付等手段开展集资活动;社会诚信体系不够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存在短板。这些因素导致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集中爆发,风险快速蔓延。


下一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将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尽快出台,该条例已于2017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在修改完善中。下一步工作重点还包括妥善处置化解风险,推动各地依法稳妥处置重大案件,加快消化陈案,协同处置好跨省案件,积极稳妥化解风险隐患。对一些打着“高大上”旗号、花样百出、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庞氏骗局,推动地方果断处置、坚决打击。


新京报记者 顾志娟 编辑 任婉晴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