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关联交易进展和获得大额政府补贴情况,11月8日晚,精功科技收到深交所中小板管理部监管函。

 

根据监管函信息,精功科技曾分别于2017年2月17日、11月29日披露,拟与关联方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碳纤维生产销售合同。2018年4月20日,精功科技再次披露,拟与另一关联方浙江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三笔合同合计金额6.95 亿元。

 

在交易过程中,精功科技的上述两位关联方均存在逾期付款情形,精功科技对此并未及时披露,仅在 2017 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等定期报告中公布了合同的进展和交付情况。

 

除上述三起关联交易进展未及时披露外,精功科技还存在不及时披露收到大额政府补贴的情形。2017年7月3日、7月11日、8月12日,精功科技共收到3笔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206万元、100万元、272.63万元,分别占公司2018年净利润的 35.94%、17.45% 和 47.56%。然而直到2017年10月12日,上市公司才公告此事。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认定,精功科技未及时披露重大关联交易进展情况,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第7.6条规定,未及时披露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2.1 条、第 11.11.5 条的规定。深交所就此要求上市公司作出整改。

 

精功科技是精功集团旗下三家上市公司之一,于2004年6月25日上市,主营业务为专用装备制造,精功集团持有其31.16%的股份。过往公告显示,因债务违约,精功集团所持有的精功科技股份现已全部被司法冻结。目前,债务人对精功集团的重整申请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精功科技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见习记者 彭硕 记者 阎侠

编辑 梁缘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