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妍頔)11月18日晚间,受比克动力影响,当升科技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当升科技先后于2019年8月19日、9月18日对深圳市比克动力 电池有限公司、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偿还拖欠货款及逾期利息,诉讼涉及金额合计4.07亿元,占当升科技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2.33%。但当升科技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事项,直至2019年11月13日才在《关于重大诉讼及相关进展的公告》中补充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1 条、第11.1.1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当升科技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11月7日晚间,当升科技发布了关于应收账款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当升科技以及子公司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当升”) 对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比克”)、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称“郑州比克”)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37854.93万元。

 

当升科技表示,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上述应收账款的催收,已取得深圳比克、郑州比克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签署的《债务担保协议》,已取得与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深圳比克、郑州比克共同签署的《保证合同》,已对深圳比克、郑州比克的全部生产线采取了诉中财产保全等措施,但上述应收账款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当升科技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未对当升科技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深圳比克是当升科技的客户之一,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销售金额依次为24323.58万元、22310.21万元和28218.52万元;2019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 当升科技对深圳比克的销售金额为2278.43万元。郑州比克是深圳比克的子公司,也是当升科技的客户之一,双方2016年至2018年销售金额依次为 1798.40万元、9099.00万元和28550.86万元;2019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当升科技对郑州比克的销售金额为9282.50万元。

 

11月12日,当升科技公告显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当升科技已计提坏账准备2934.56万元。2019 年以来,当升科技已陆续收回比克应收账款24395.64万元。同时,当升科技已对深圳比克10条生产线、郑州比克13条生产线等包括动力电池生产线在内的共计23条生产线,采取了诉中财产保全措施,江苏当升和公司分别是第一和第二顺位保全人。


新京报记者 张妍頔

编辑 王宇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