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2月16日,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收购资产的进展公告》(下称《公告》),《公告》表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收购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并于2019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现金收购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7)。根据2019年10月29日公司与王兆峰、杨勇智、赵学文、宁波朝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交易各方约定本次交易获得爱康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且不晚于2019年12月15日前,各方应当督促目标公司按照前述时间安排完成交割手续。

《公告》称,由于宏观形势等的变化,标的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完成。交易各方协商同意,不再将爱康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且不晚于2019年12月15日作为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成日的约定。

标的公司的生产基地在越南,存在境外经营、税收优惠政策变化、汇率变动等风险。标的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存在宏观经济周期波动、产业政策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本次交易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存在不能完成并最终导致交易无法实施的风险。交易完成后,存在业务整合的风险。


编辑 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