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大伟)3月11日,邢台市环保局官方公众号“邢台生态环境发布”曝光,在10日的一次对重点涉气企业的环境检查中,首批“河北环境友好企业”龙星化工(002442.SZ)再度被立案处罚。此时,距其上次被“邢台生态环境发布”曝光仅过去9天。不过,龙星化工方面称其并未收到一张正式罚单。


龙星化工地处沙河服务区以南不远,临京港澳高速,河北省人大代表刘江山持股20.4%,系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3月11日,“邢台生态环境发布”称,检查时龙星化工正在生产,原油取样处露天存放的油桶未进行密闭,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治污设施。上述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处罚8万元。


9天前,龙星化工刚刚因环保问题被曝光。记者发现,两次被官方披露的处罚事由均涉及不正当运行治污设施一事。


当时,据“邢台生态环境发布”曝光,龙星化工高分子散白炭黑项目热风炉少部分烟气未进入脱硫塔洗涤,直接经应急管理道外排环境,涉嫌存在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行为。上述问题,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依法立案处罚45万元,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不过,3月12日中午,龙星化工董秘办电话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截至目前,并未收到来自沙河市或者邢台市环保部门的正式罚单。“交易所也对此事进行了询问。上次是邢台市环保局直接过来查的,他们本身不清楚情况。当时设备正在检修调试,设备试运行过程中可能有问题。目前,邢台市环保局获悉该情况后,正下派沙河市环保局去核查。”董秘办工作人员关于此前被曝光的处罚解释称。


那么,如何解释这次重登邢台市环保局的曝光台呢?关于“邢台生态环境发布”披露的3月10日的处罚,上述工作人员称对此事并不知情,将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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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超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