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银保监会称,健全的公司治理是银行保险机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现长期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保障。

  

银保监会高度重视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系统地完善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一是及时弥补监管制度短板。相继出台了规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独立董事管理等一系列监管规制。二是构建了覆盖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体系。2019年公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暂行办法(试行)》。三是深入开展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股权代持、虚假出资、通过非法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乱象。四是持续加强公司治理监管能力建设。理顺公司治理监管工作体制机制,研发公司治理监管相关信息系统,加强行业公司治理问题研究和国际交流。

  

通过持续努力,近年来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取得了较大进步。但当前行业公司治理现状,还不能适应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形势要求。部分机构股东行为失范、董事会运行独立性缺失、独立董事和监事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仍较为突出。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立足于我国行业实际,借鉴国际良好实践,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监管。一是进一步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积极构建有中国特色现代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制和信息系统。梳理和整合监管制度,构建更加完善的监管制度体系,研究出台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指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提高制度约束力。健全公司治理评估、股权监管、关联交易监管系统功能。三是组织开展年度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督促和指导机构加强党的领导,强化“三会一层”履职监督,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做好信息披露,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四是持续加强股权和关联交易等重点领域监管。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回头看”,建立股权管理不良记录,推动落实商业银行股权托管。严格规范股东行为,切实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编辑 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