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晚,中潜股份披露了最新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涉及内容包括出售子公司中潜运动、收购大唐存储公司的进展情况、董监高近期是否有减持计划等事项。回复函称,历时近3个月后,中潜股份对大唐存储收购计划仍无任何实质性进展。

中潜股份是资本市场有名的“10倍股”。Wind数据显示,自2019年5月9日至今,中潜股份股价累计上涨1069.04%。3月12日,中潜股份宣布买入大唐存储,其后股价经历了一轮“暴涨”:3月12日至4月初,股价涨幅超过一倍。

因为中潜股份自身现金流问题,收购计划能否最终实现仍存在相当大疑问。此前,深交所曾发函询问中潜股份的收购资金从何而来。今年5月,中潜股份公告称,正计划转让全资子公司中潜运动的全部股权以回笼现金流。然而,这份转让计划能否最终落地同样引人担忧,其中,如何保证对方回款便是一大“难题”。

6月4日,中潜股份董秘告诉新京报记者,为了减少交易风险,中潜股份与中潜运动受让方邓鑫商谈增加了征信,要求后者首付款由25%增加到50%,以及在工商变更之后,要求对方将中潜运动的股权拿来做反质押。



3月至今8次收监管函,收购大唐存储仍未有实质进展

中潜股份最早宣布买入大唐存储是在3个月前。

3月12日晚间,中潜股份披露公告,公司已于当日与合肥大唐投资、合肥亿超电子、合肥瑞瀚电子、共青城海之芯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书,拟通过现金购买合肥芯鹏100%股权、大唐存储9.05%股权,合计买入大唐存储84.116%的股权。

公告中称,大唐存储所处的存储芯片、安全存储产品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也是国家大力支持的产业。通过此次交易,公司希望可以切入新的高科技产业领域。

然而,这份资产重组计划存在着众多不确定性,也由此引来监管曾持续关注。

首先是大唐存储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财务状况引人担忧。

相关公告中称,大唐存储成立于2018年。其2019年度和2020年1-2月净利润分别为-810.02万元、-250.96万元。深交所要求中潜股份说明大唐存储近一年又一期亏损的原因,大唐存储是否存在利润持续下滑风险,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4月9日,因为公司在披露该重组计划中出现了信披违规问题,广东省证监局也向中潜股份发出了警示函。

广东证监局经核查发现,中潜股份并未与共青城海之芯就购买其持有的大唐存储9.05%的股权签署意向书。此外,公司的《收购公告》中也没有及时披露大唐存储的相关财务数据及未提示自身现金流不足以正常支付交易对价的风险,存在信披遗漏。

对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中潜股份、张顺、仰智慧、张继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其后,监管层对该笔交易的问询并没有停止。记者梳理发现,自今年3月至今,深交所共计向中潜股份发出过8份监管函(包含4份关注函,1份监管函和3份问询函),其中4份提到了收购大唐存储的进展情况。

6月3日,中潜股份在最新一份回复函中回应称,鉴于交易对方尚需履行各方的相应程序,因此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交易协议。

记者发现,尽管公司收购大唐存储至今未果。中潜股份的股价已经借此“飞升”。

Wind 数据显示,3月13日开始,中潜股份股价开启了新一轮暴涨。3月12日收盘时,中潜股份股价为86.71元/股,到今年4月最高点时,其股价已涨至199.64元/股,涨幅超过一倍。直到6月3日收盘,中潜股份仍有着56.67%的涨幅。

出售子公司却仍要为其担保1500万,董秘:系被动提供

因为现金流不足以支撑收购大唐存储,且没有及时信披,中潜股份曾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从目前来看,中潜股份依旧缺乏足够的现金流以用于收购,为此,公司有了出售子公司以回笼现金流的打算。

5月15日,中潜股份披露了一份子公司股权转让公告。公告中称,中潜股份拟将全资子公司中潜运动10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邓鑫,交易对价为585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潜运动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据了解,中潜运动是中潜股份重要的利润奶牛。2018年、2019年,中潜运动对应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25亿元和1.23亿元,净利润为1131万元和1395万元。连续两年为中潜股份贡献了近一半的利润。

中潜股份称,之所以卖掉中潜运动,是因为受疫情影响,中潜运动的收入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此外,出售中潜运动也有利于缓解公司转型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后面临的现金流压力。

然而,这份股权转让事宜最终能否如愿还有待观察。

根据过往公告,截至《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中潜运动仍有1115.97万元借款未偿还中潜股份。在协议中,中潜股份不仅为这部分借款提供了六个月内无息偿还期,还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继续为中潜运动1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简单来说,公司因为现金流紧张,所以出售子公司回流资金,但在出售完毕后仍需借款给被出售的子公司。

深交所也注意到此事,并发函要求中潜股份说明,股权转让双方约定无息偿还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此前回应称,借款是为了保证中潜运动在疫情影响下业务的平稳过渡和交易达成,公司给予了六个月的无息还款期。为1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同样是为了保证中潜运动能够平稳交接。

在6月3日的回复函中,中潜股份再提及此次出售计划,其表示,截至目前,交易对方已支付首期款1500万元。

然而记者注意到,上述1500万首期款和中潜股份提供给中潜运动的1500万元借款担保之间存在金额上的一致,是否意味着,交易对方(邓鑫)至今没有拿出钱来用于购买股权?

针对此事,6月4日下午,记者致电了中潜股份董秘办。公司董秘回应称,并非如此,前一个1500万是由买方邓鑫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一个1500万元是标的公司中潜运动根据早期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的融资,是因交易被动形成的担保,并非新增,且两个款项并无关联。

至于1500万元首期款是否来源于担保金,该董秘则表示,担保金是为中潜运动担保的,首期款则来自邓鑫,二者交易对象主体并不一致。

此外,董秘还告诉记者,中潜股份为了减少交易风险,也与邓鑫商谈增加了征信,要求邓鑫首付款由25%增加到50%,中潜股份才去做工商变更;以及在做了工商变更之后,要求对方将中潜运动的股权拿来做反质押。

新京报记者 彭硕 李云琦 编辑 赵泽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