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等违法事实被处罚后, *ST银河再收到年报问询函。


最引人关注的是:其年报、前期公告中披露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金额与6月9日晚间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金额存的差异。*ST银河被要求说明差异产生的原因,并逐项说明截至目前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发生时间、占用方式、相关主体、涉及金额、已偿还或解决金额、会计处理方式、涉及的诉讼及其进展等,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存在需对前期信息披露进行更正的情形。


年报问询函如下:


我部在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如下事项:


1. 2020年6月10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督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显示,经查,2016年、2017年和 2018年,你公司分别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潘琦等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合计为53,000万元、40,932万元、88,767万元, 截至2018年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47,411万元,占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4.10%;2016年7月至2018年3月,你公司及子公司共计 15次为银河集团等关联方对外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累计金额154,430万元。而你公司于2019 年4月27日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显示,截至2018年末,银河集团对你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7,400万元,占你公司 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90%;截至2018年末,你公司违规担保余额合计141,701万元。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年末,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44,460.33万元,违规担保金额合计196,888.52万元,余额169,022.81万元。


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年报、前期公告中披露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金额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金额存的差异及其产生原因,并逐项说明你公司截至目前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发生时间、占用方式、相关主体、涉及金额、已偿还或解决金额、会计处理方式、涉及的诉讼及其进展等,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存在需对前期信息披露进行更正的情形。


2. 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年末,你公司控股股东银河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4.45 亿元,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2.8亿元,你公司于报告期对前述共计7.25亿元的占用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我部曾于2019年5月28日向你公司发出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9〕第114号),关注你公司对2018年年报披露的3.74亿元资金占用款计提0.22亿元坏账准备的充分性。


请你公司结合前期对我部问询函的回复、各报告期对资金占用事项计提坏账的情况等,详细说明报告期对上述占用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依据及其合理合规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同时说明以前报告期的坏账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应在过往年度计提坏账准备而未计提的情形,是否存在需对过往报告期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形。


3. 年报显示,你公司截至目前的违规担保金额合计为19.69亿元, 你公司仅对其中执行中的案件计提了1.44亿的预计负债。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仅对执行中的案件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依据及其合理合规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需对过往报告期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请你公司结合截至目前的自查情况,详细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你公司为解决有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已经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进一步说明相关措施的具体安排和时间表(如适用)。


5.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余额为2.42亿元,同比大幅下降了82.61%;资产负债率为86.29%, 同比大幅上升42.5%;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较2018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滑。请你公司结合当前资产负债结构、长短期债务、融资能力、营运资金需求、现金流情况等,分析说明你公司的偿债能力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并说明你公司已逾期和近期需偿还负债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较大的流动性压力及你公司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如适用)。


年报问询函还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ST银河扣非后净利润已连续12年为负值。


编辑 岳彩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