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朱玥怡)继持有的华龙证券与苏民投股权出现冻结后,澄星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澄星股份全部股票遭到司法冻结。

  

6月23日晚间,澄星股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澄星集团”)所持上市公司1.71亿股股票遭到冻结,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78%。

  

澄星股份表示,经公司向控股股东澄星集团询证,冻结原因如下:申请人中宁化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履约担保方,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合同纠纷并作出(2020)浙02民初594号民事裁定书,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协助执行上述股份冻结,此次冻结包括孳息。

  

据公告,目前澄星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71亿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澄星股份总股本的25.78%;截至公告日,澄星集团所持股份已被全数质押与冻结。

  

澄星股份另说明称,控股股东最近一年不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和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控股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月,新京报贝壳财经曾先后报道澄星集团所持华龙证券与苏民投股权出现冻结。

  

据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龙证券”)工商资料,公示于6月2日的一则司法协助信息显示,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澄星集团”)持有的华龙证券10001.0228万元股权被冻结,执行法院为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与执行通知书文号均为(2020)苏0213财保30号,冻结期限自2020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日。

  

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苏民投”)日前新增的司法协助信息显示,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澄星集团”)所持3.4亿元股权被冻结,执行法院为江苏省南京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文号与执行通知书文号都为(2020)苏01民初1712号,冻结期限自2020年6月18日至2023年6月17日。

  

澄星集团是位于江苏的民营石化巨头,连续多年进入中国企业500强,近年来频现资本运作。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澄星系发起的锡商银行正式成立,澄星系则迅速将其所持股权对外出质。

  

此外,澄星集团日前退出了无锡金瑞众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国资平台入主。由此,澄星集团不再持有无锡金控(这一区域重要金融企业)股份。稍早前,澄星集团已经退出了宿迁新亚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初速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澄星集团还占用了旗下汉邦石化的资金。

  

去年,澄星股份曾拟收购江苏澄星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与无锡金控持有的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下称“汉邦石化”)。该交易数日前因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未能按期完成对汉邦石化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理而宣告终止。

  

据澄星股份2019年6月发布的交易预案,其拟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澄星石化、无锡金控合计持有的汉邦石化100%股权;交易完成后,汉邦石化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此次交易迅速被上交所关注,标的公司汉邦石化亦存在被澄星股份控股股东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据澄星股份2019年12月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截至2019年10月31日,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对汉邦石化的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约为61.95亿元。

  

澄星集团方面在上述回复中承诺,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或2020年4月30日(以孰早者为准)前,彻底清理占用汉邦石化资金、资产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并表示如未能在上述时间前彻底清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将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至于为何澄星集团会占用汉邦石化资金,澄星股份公告披露称,报告期内,汉邦石化资金运营情况良好,由于汉邦石化其他关联企业规模较小或尚处于建设期,融资渠道单一,银行贷款审批流程较长,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及合理利用资源,汉邦石化向资金紧张的关联方拆出资金,并由对应关联方按照汉邦石化年度平均借款利率承担相应的融资成本。

  

4月28日,澄星股份发布公告称,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影响,澄星集团及其关联方对汉邦石化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理工作进度延缓,无法在2020年4月30日前彻底完成清理工作,决定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

  

澄星股份称,待条件成熟时,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与澄星集团的重大资产重组。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朱玥怡 编辑 孙勇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