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的“混业经营”真的要回归了吗?据报道,证监会计划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或将从几大商业银行中选取至少两家试点设立券商业务。


针对此事,6月28日晚间,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目前没有更多的信息需要向市场通报。


证监会表示,发展高质量投资银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发展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推进和扩大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关于如何推进,有多种路径选择,现尚在讨论中。不管通过何种方式,都不会对现有行业格局形成大的冲击。


其实早在2015年,向商业银行发券商牌照的风声已传出,不过受大环境所限,当时不了了之,时隔5年,这一讨论再度刷屏。


混业经营是否是大势所趋?是否应该给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商业银行从事券商业务存在哪些障碍?银行获得券商牌照对券商行业影响几何?基于商业银行入局券商业的预期,新京报记者邀请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吕随启、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这一话题进行讨论。


是否该给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有专家称监管边界没有厘清前发牌照不合适


新京报:是否应该给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商业银行开展券商业务,存在哪些障碍?


吕随启:从混业经营打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角度来说,可以考虑给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


刘锋:我并不完全认同把券商牌照直接发放给商业银行的做法。首先在上世纪90年代,商业银行曾经可以直接参与证券业务,历史的经验表明当时它们并没有把这项业务做好。在分业监管后,将银行、保险、信托等机构的证券业务剥离了出来。而目前监管的格局还没有发生变化,虽然对于业务和产品的监管已经开始有所交叉,但对于机构的监管是分业的,银行、保险和信托由银保监会监管、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由证监会监管,在监管边界没有厘清之前,将券商牌照发给银行并不合适。


其次,不给银行发放券商牌照,不代表不允许银行参与券商的很多业务,银行与券商实际上在很多业务、产品和服务层面已经存在重叠和交叉。


第三,另一角度来说,如果可以给银行发放券商牌照,那么是否可以考虑给券商发放银行牌照?国际经验来看,国际成熟市场的混业经营经验已经持续近20年,如加拿大目前就没有独立的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全部被银行所收购;美国在金融危机后也在进行混业交叉,如做投资银行出身的高盛现在也从事商业银行业务。


再者,中国实际上已经有金融混业经营的角色,也就是金融控股公司。例如中信集团、招商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等,旗下包括了银行、保险、券商、基金、信托等所谓全牌照金融子公司。作为金融控股公司,已经拥有独立经营的证券公司,将其银行再度成立券商子公司,作为集团来说没有这个必要。从这个角度来说,银行可以加大与券商进行业务合作与交叉,而非重建一套系统,也能更好地为客户进行服务。而券商和银行也可通过收购兼并的形式,将自身变成金融控股公司。


银行再花费金钱、精力进行额外的安排,一方面没有能力,另一方面也不够专业,银行要做好自身的强项。大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可以、有的也已经通过交叉持股等形式向前迈进。而现在证券行业也需要优化重组,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整合,优胜劣汰。


董希淼:我认为在做好风险隔离的前提下向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没有问题,几家大型银行除了券商牌照外,其他牌照基本都有。去年我国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在金控公司管理框架之下,把券商作为子公司纳入管理,在监管制度上也能够完成基本覆盖。


哪些银行将喝头啖汤?有专家称大型银行试点概率大,有的主张从规模中等偏上的银行开始试点


新京报:假若发放,哪些银行将喝头啖汤?


吕随启:假如对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进行试点,应当首先从规模中等偏上的商业银行中开始试点,而不是全部来自于五大行或是城商行、农商行。一方面小的城商行、农商行没有实力,而国有股份行虽然实力很强,但试点缺少代表性,所以从成熟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如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更好,他们的市场化程度也更高。再者,五大行中较难对试点对象进行选择,如果全部选入试点,那就叫普遍推开、而非试点了。所以最好的方式是在国有行中选择一两家、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挑选一两家。


董希淼:如果对银行下发券商牌照,那么肯定在大型银行试点的几率较大,因为他们实力较强,客户、机构网点较多,管理也更加规范。


商业银行想要拿到券商牌照,最基本的要做到风险隔离。而银行系做券商可能面临文化上的差异,例如银行的债券融资的形式与券商的股权融资就很不一样,银行放贷首先要关注贷款是否会发生损失,因为赚取的是利差,所以需要采取很多手段担保抵押,如果是信用贷款,更关注第一还款来源;而做股权融资要更关注企业的成长性,可能要承担一部分的损失,就像是做风投,投资的10个企业中有1个成功,那也是成功。这两者之间的文化很不一样。


此外,银行的体制、人才培养是基于债权的资源所做的配置,如果银行开展券商业务,那么也需要对人才进行引进、对架构体系进行改变。


商业银行可以先尝试哪些券商业务?投行业务和资管业务被看好


新京报:商业银行可以在哪些业务中率先进行券商业务的尝试?可以通过哪些形式开展业务?


吕随启:在商业银行中进行券商业务的尝试,首先是投行业务,以及资产证券化业务,银行可以将信贷资产打包,通过证券化的形式上市盘活信贷资产;第三就是经纪业务。


参与形式方面,设立专门的业务部门来完成券商业务可能会带来业务的混乱,而单独的子公司可以有单独核算、单独监管,更加不会发生功能性的混淆,管理也更加容易一些。


刘锋:我认为银行可以与券商的经纪业务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开展合作,为客户提供更有效的财富管理服务。目前很多券商都在由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在这一方向上,银行与券商有着非常大的合作空间。与银行相比,券商的产品生产能力与相关专业能力较强,但在客户的体量上,要远远滞后于银行。银行可以通过资产管理与券商进行深度的合作,目前不少银行也成立了资管子公司,将银行系的资管子公司运营好,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此外,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银行也可以和券商展开合作。银行的很多贷款可以向公司债转换,而银行的贷款客户也有很多可以与投行的业务结合起来,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广的直接融资通道和方式。此外,券商的投行部门和研究部门有大量的专业人才储备,也能够为银行客户或储户提供更加专业的投融资的财务顾问和投资顾问服务。从这个角度来说,假若在一个金融控股体系下,银行与券商可以展开深度合作,如中信银行的相关业务可以交给中信证券,汇金公司旗下的工、农、中、建、交等银行的相关投行业务可以交给旗下的中国银河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等进行交叉服务,没有必要为此由银行单独申请券商牌照。


董希淼:如果将券商牌照发放给银行,那么银行肯定会进行全方位的推进,对标业内较高的标准来做,不太可能只做其中的一两块业务。


对券商业冲击几何?航母级券商不会很快到来,但券商业竞争压力上升,或加速重组


新京报:对于银行、券商来说,给银行发放券商牌照,将分别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吕随启:如果商业银行加入到券商的队伍中,那么行业规模将会更加庞大, 对于行业来说也许是个好事,但现有券商所面临的竞争压力也随之上升,毕竟银行所掌握的金融资源远远多于券商。券商的压力变大,银行的空间上升,可能加速证券行业的重组。另外一个方面,对于银行来说,多了一个利润增长点,无论是长期还是短期来说,都是利好消息。


董希淼:对银行来说影响不大。银行、特别是大行不差这笔利润,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才是最主要的目的。对于银行来说,打通券商业务可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服务,不仅可以进行债权融资,也可以进行股权融资,打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壁垒。客户的需求能够得到全方位满足的同时也能够增加一些多元化的收入。


新京报:商业银行获得券商牌照,是否意味着“航母级券商”将要到来?


吕随启:“航母级券商”不会很快提前到来。即便是商业银行允许获得券商牌照,试点需要有一个过程,在试点的过程中,银行持牌券商的口子暂时不会放开,就算放开也需要一个过程,要确保券商行业不至于被商业银行挤破产的情况发生。


董希淼:推进“航母级券商”与给银行发放券商牌照关系不大。银行做券商需要一个过程,在短期内较难做到行业较前的位置。


混业经营是否是大势所趋?有专家称一味维持分业经营无助防控风险


新京报:混业经营有什么样的好处,同时可能面临什么样的问题?


吕随启:混业经营有利的方面是很多金融机构将有机会变成全牌照的金融控股集团,综合实力上升,竞争力增强。另一方面,混合经营弊端在于中国金融业现在整体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监管能力还不能满足混业经营后的要求。如何协调监管、如何真正从公共利益出发来更好地进行协调,是真正值得担心的问题。


刘锋:混业经营首先对监管来说存在挑战,目前的监管体系是分业监管制度。为防范风险和便于管理,行业间设置了许多隔断和防火墙,以及业务许可和牌照。而已经开展的或将要开展的许多交叉业务和产品服务却存在一些监管空白或重叠。监管方面需要确定是对机构进行监管,还是对业务内容、产品和服务进行监管。如目前,在业务和产品服务上实际已经有许多交叉重叠,例如保险公司,卖的是保险产品,但在获得保费收入后形成的保险资产需要在资本市场上进行投资管理;银行和信托公司卖的基金、“理财产品”或“投资计划”,很多都是在一级和二级资本市场形成的产品和服务,这些业务实际上是在证监会的监管范围,而保险公司、银行和信托公司本身是由银保监会进行监管。另外,对目前市场上大量存在的“第三方理财”机构的监管也显得苍白无力。


混业经营对于投资者来说将会带来很大的好处,至少可以大大降低投资成本和获得更加便利多元的产品和服务。分割得越厉害,信息越不容易对称,交易成本和监管成本等也越高。对于投资者来说,希望能够开一个账户,既可以买基金、也可以买股票、保险,并获得更加专业便捷的服务,大大降低成本和投资风险。


董希淼:其实现在更倾向于“综合经营”的说法,实际上银行的综合化经营很早就有,除了券商的牌照外其他的牌照基本都已经对银行开放。这一做法主要是为了推进银行进入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因为银行的资金实力强、客户多,做券商业务确实存在一定的优势。


在研究和实施我国金融体系业务模式时,应警惕将金融风险集聚简单地归咎于综合经营模式。如果不尊重市场规律,一味地维持分业经营,不仅无助于防控风险,反而可能导致金融风险异化和失控,并产生新的风险。


混业经营如何监管,面临哪些挑战?有专家担心航母级券商面临监管难题


新京报:金融业混业经营或者说综合经营如何监管?面临哪些挑战?


吕随启:向银行发放券商牌照也带来一个讨论,就是监管单位间责任的协调,比如若某家商业银行的下属券商在证券市场做了一些违规的行为,是属于证监会、或者银保监会来管辖,还是共同管辖,如何对此进行协调,这个体制上的问题是最大的问题。第二是监管能力的问题。


此外,在国内银行体系内,五大国有银行处于绝对的垄断地位,也常享有政策性的保护。而银行体系往往规模过大,远大于一般证券公司,券商行业与银行体系相比处于弱势。一旦(商业银行)参与证券市场后发生问题,证监会是否应当严厉处罚?严厉的处罚是否会导致金融体系的不稳?证监会与银保监会间是否会因此产生纠纷?


刘锋:在成熟市场,往往是对业务内容、产品和服务类型以及从业人员的层面上进行监管。如美国把所有市场参与者都纳入监管范畴,包括上市公司和所有中介机构,以及无论大小的投资者和专业人士,特别是对于从业人员的处罚力度要强很多,甚至可以会有终身监禁的处罚。


如果进行混业经营,监管体系如何配合和完善?从监管理念、监管模式、监管手段、监管对象上需要做出什么样的调整,都是将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董希淼:研究和实施我国金融体系业务模式时,也不能无视综合经营对金融监管的挑战。近年来,我国金融风险上升较快的原因之一,就是面对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分业监管体系未能完全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管漏洞和空白。


新京报记者 张思源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李铭